尊敬的领导: 举报人:张诚儒 被举报人:徐栢红,衢州市衢江区莲花镇桥丰村南樟自然村 举报事实和情况如下: 被举报人(徐栢红)未经国土部门批准的情况下在优质水稻田兴建小洋楼,扩建房子,面积违规,还在村里口出狂言,他乡镇府里有人后台大,可以先斩后奏,没人能告得了他。本来国家是严禁在耕地上建造非生产性的建筑物,可是被举报人(徐栢红)在未经国土部门批准的情况下私自扩建房屋。且将门口的水田填平浇上水泥地。不仅如此,房屋的建筑面积似乎也有严重的违规行为,对这一违法现象,村领导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过,我相信政府一定会公正处事,请求有关部门严肃查处这一案件。现在周边水稻田村民也有打算私改自家的水稻田。如果政府部门不严厉打击,将来这些优质水稻田都会兴建起房子,再也看不到绿油油的水稻耕地了。似这般耕地紧张,人口稠密的村庄,如果村民都象徐栢红家这样非法占用水稻田,政府部门不立即出来制止,将来的后果不可想象。自政府通知开始停止审批在水田建房,已刹住了水田建房的歪风,要是被举报人未经批准私自填改水稻田建房政府未制止的话,以后想在水田里盖房的人就会跟着大胆地在水田中建起来。 在如此严重的情况下,举报人请求各级领导能重视这一问题,严肃查处被举报人这样一宗严重违法的行为,限令其拆除所建房屋恢复破坏的耕地。 市委市政府的各相关职能部门,我们国家的政策法规,在其他地方执行落实的很有效。同在一片蓝天下,同是一个党的领导,为什么党的政策,政府的规定在徐栢红这里就失去了效力,无法有效执行呢? 自古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有权的违法乱纪更要依法追究。如果徐栢红的违章建筑不拆除,私搭扩建不处罚,让违法乱纪逍遥法外,衢州的百姓们不会答应的!举报信会像雪片一样满天飞,上至中央下至黎民。 在此,强烈要求相关 部门遵循习总书记依法治国的理念,对徐栢红的违章建筑予以拆除,法到之处,愿人人平等! 此致 敬礼 举报人:张诚儒 2017年9月1日
你好,你向领导信箱反映的莲花镇桥丰村南樟自然村村民徐佰红在农田违章建房的问题已收悉,经本单位调查,现答复如下:一、主要诉求反映莲花镇莲花镇桥丰村南樟自然村村民徐佰红在农田违章建房,要求拆除违章建筑。二、调查核实情况徐柏红,莲花镇桥丰村人,2016年家庭在册人口4人,2015年徐柏红向莲花镇桥丰村提出建房申请,经镇规划站、国土所会同镇村干部实地踏勘,徐柏红拟建地点坐落在莲花镇桥丰村南樟,符合桥丰村村庄规划,对照莲花镇土地利用现状图及莲花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拟建地点土地利用现状为建设用地、规划用途为允许建设区,踏勘意见为同意报批建设用地120平方米,2016年2月,莲花镇国土所根据区规划局出具的红线图及选址意见书组件报批徐柏红户农民建房,因市政府组织农民建房专项整治,莲花镇政府暂缓批准徐柏红房农民建房;2017年6月经规划确认徐柏红户选址符合桥丰村村庄布点规划,镇政府同意徐柏红使用建设用地120平方米,经调查,徐柏红户实际建设使用土地超批准面积约20平方米,地类建设用地。三、处理意见徐柏红建房选址符合桥丰村村庄布点规划,莲花镇土管所、规划站同意徐柏红使用建设用地120平方,超出批准面积20平方米,超出审批面积部分,由国土、规划部门处理。
衢州市国土资源局衢江分局 2017/0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