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年11月29日单位:浙江省长信箱经过:于2016年11月29日收到浙江省长信箱回复,内容如下:卢俊: 你于2016年9月29日向省长信箱反映银泰拆迁安置房顶楼违建的事项已收悉,经我局调查核实,现将有关调查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主要诉求 要求查处银泰安置房顶楼的违建。 二、调查情况 经查,银泰拆迁安置房1单元(东灿)顶楼住户和4单元(西灿)顶楼住户在楼顶南边进行坡改平建设,2单元顶楼住户在楼顶南边建设阳光房, 三、处理依据和答复意见 我局已于2016年8月12日强制拆除临海市银泰拆迁安置房楼顶违建。对于1单元顶楼住户和4单元顶楼违章拆除后重新搭建的部分以及2单元顶楼住户搭建的阳光房,我局已通知当事人先自行拆除,并拟下阶段组织人员强制拆除。 临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五日2016年12月2日回复临海市政府:您好,针对我提出的两个问题,您只回复一个问题,而且回复的内容存在疑问:1、临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出具对银泰拆迁安置房1单元(东灿)顶楼住户和4单元(西灿)顶楼住户楼顶南边进行坡改平建设,2单元顶楼住户在楼顶南边建设阳光房,我局已于2016年8月12日强制拆除临海市银泰拆迁安置房楼顶违建。截止到2016年9月28日,1单元(东灿)顶楼住户和4单元(西灿)顶楼仅拆除部分违章楼顶建设,2单元顶楼住户在楼顶南边建设阳光房未拆除。回复内容:对于1单元顶楼住户和4单元顶楼违章拆除后重新搭建的部分以及2单元顶楼住户搭建的阳光房,我局已通知当事人先自行拆除,并拟下阶段组织人员强制拆除。针对上述内容,有两点疑问:一、2单元的阳光房违建的事实已经客观存在,但是在2016年8月2日的强制拆除活动中未拆除,其中是否存在猫腻。二、违建已存在时间较久,烦请相关单位明确下阶段强制拆除的时间。2、临海市靖江柴江指挥部——9月中旬电话通知,以扣押为由来要求6楼住户还原7楼蒙顶的违法侵占(施工图纸明确为公共空间),无整改时间和无未形成法律效应来约束6楼住户来执行整改,造成至今未见6楼住户来执行整改,并且还告知其他楼层住户拒不整改,最终影响政府在群众心目中的公信力和执行力。以上两点,现要求相关职能部门履行工作职责来要求违法人限期整改并公示,如拒不整改的违法人,要求相关职能部门来强制执行恢复原貌。针对此问题,临海市政府一直未进行回复,请给予正面回复。
你于2016年12月2日向信访局反映银泰拆迁安置房顶楼违建的信访件已收悉,经我局调查核实,现将有关调查处理情况回复如下:一、主要诉求要求查处银泰安置房顶楼的违建。二、调查情况经查,临海市银泰安置房顶楼违法建设的有:一单元601室,扩建,砖混结构;二单元601室,玻璃房;四单元601室,扩建,砖混结构。对上述三户的违法建设,我局于2016年8月12日对银泰安置房一单元601室和四单元601室进行强制拆除,而二单元601室愿意自行拆除整改。三、处理依据和答复意见经过一段时间后,我局巡查发现二单元601室未履行承诺自行拆除,且四单元601室又重新搭建简易棚。鉴于该情况,我局于2016年12月22日再次组织人员对二单元、四单元顶楼违法建设进行强制拆除。联系人:古城中队 联系电话:85185925
临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6/1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