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女士来电反映,她于去年11月份跟金涵小区售楼部签订购房合同,当时工作人员告知只要半个月内就可以把合同送到房管局进行备案之后开发票。期间多次询问该售楼部工作人员均称已把合同送过去。可直到今天才发现合同根本都未送出去。且工作人员态度极差,甚至说:之前第二批购买经济适用房的人到现在都还没交房,你急什么呢?另外当初选房时说如果选择A区就可以在今年内交房,可这样拖延何时才能交房?他们都在外地上班,这样下去势必耽误他们的宝贵时间。请有关部门介入调查,协助处理。
尊敬的周女士:
根据您反馈的问题,我司十分重视,您于2015年底选房的金涵小区二期A区房源,在2015年12月至2016年1月期间已经完成了合同签订,我司已按合同签订顺序陆续报送宁德市房地产管理中心进行合同备案。预计本周将完成合同备案手续,给您造成不便敬请谅解。(宁德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于 2016-3-15 17:25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