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凌晨2时45分许,义乌警察蜀黍接到群众报警,称机场路春晗路高架桥地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名代驾公司代驾人员受伤严重,肇事车辆逃逸。
接到报警之后,蜀黍马上赶到现场进行勘查,收集证据。回忆起现场的情况,事故中队民警朱伟伟感慨万千:“到了现场之后,我们发现一地的散落物,说明撞击力度很大。 一个人躺在地上, 进入医院抢救的时候已经宣布死亡了。 在死者的前方倒着一辆电动车, 肇事车辆已经不知去向”。
现场目击者反映,肇事车辆是一辆大众的两厢轿车,逃跑方向是后宅火车站方向,警方立即调查周围监控,锁定肇事车辆是一辆灰白色的大众高尔夫牌轿车,该车辆在监控中最后出现的位置在下余村附近,于是,警方随即对下余村周边展开了摸排搜查。
朱伟伟说:“我们最后在德胜岩山脚下发现了这辆肇事车辆,车头有严重破损,前挡风玻璃有一个大洞,车上还有死者的头发和血迹,车窗玻璃都没有关好,肇事司机并不在车内。我们先把肇事车辆暂扣,经过调查取证,很快锁定了肇事司机刘某。刘某也迫于压力于(当天)晚上18点二十分左右到交警大队投案自首。
据悉,肇事者刘某,义乌人,今年只有21岁,去年02月考取汽车驾驶证。9月6日晚上10点45分左右,刘某收到朋友微信,让他去车站路某包厢玩。在包厢里刘某大概喝了4至5瓶小瓶百威啤酒。喝酒聊天到次日凌晨1点半左右,一伙人从KTV出来,又到KTV楼下大排档吃夜宵, 5、6个人又喝了大概4、5瓶大瓶装的百威啤酒,期间刘某喝了一杯多的啤酒。
凌晨2点多,其他人都有点喝多了,有两个已经站不稳了。刘某觉着自己酒量还可以,就没有多想,接过朋友的车钥匙往后宅方向行驶。途中,“谨慎”的刘某一伙人怕遇到蜀黍查酒驾,在快靠近蜀黍平时经常查酒驾的地段先靠边停车,让朋友下车前去“探路”,确认“安全”后才继续往前行驶。但是,你们躲得了警察,躲得了事故吗!
2点45分许,刘某驾车途经机场路春晗路高架桥地段,因为刘某侧过头和朋友们聊天,没注意前方情况,突然听到车内有人喊“有人”,还没等其反应过来,车头前方已经“砰”的一声响,车子前挡风玻璃也破了一个洞,当时刘某吓死了,也不知道车子碰到什么东西了,因为酒后驾驶,害怕被抓也不敢停车继续往前行驶。
车上的朋友都叫刘某停车,说撞到人了,刘某因为第一次遇到这种事情,越想越害怕就在路边停了下来,随后车上有两个朋友就下车了。刘某看到他们下车走了,就更加害怕,于是马上启动小车继续往前行驶。
刘某想到之前听出租车司机讲,机场路上没有监控,就安慰车上的朋友称路上没有监控,不会被发现的。刘某当时也没有目的地,为防止蜀黍找到他,就沿着路黑的地方开,开着开着就到了德胜岩,把车停在了那里。
刘某下车后就和朋友分开了,他的第一反应就是往山上跑,想躲起来。山上很黑,刘某又有点害怕,于是追上分开的其他人,就一起在路边打了一辆出租车,到后宅街道后各自回家。
但刘某因为酒驾撞人还逃逸的事情怕被刘妈妈知道,不敢回家,独自打了一辆出租车返回德胜岩停车那里,然后一个人在山上过了一夜。期间,刘某手机也快没电了,就给刘妈妈发了一条信息,说自己在机场路上开车出事故了,先躲起来了。当时刘妈妈也没有回信息,后来手机没电就自动关机,刘某一个人在山上走的时候还摔了一跤,手机也掉了找不到了。
下午,失魂落魄的刘某正在济公殿休息时,听到刘妈妈喊他的名字,就下山了。然后刘某和刘妈妈说:“我很后悔,想去自首了。”于是刘某在刘妈妈的陪同下前去自首。
目前,刘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刑事拘留。
驾驶车辆,不仅要做到酒后不开车,还要集中注意力,预防随时出现的突发状况!如发生事故后,应立即停车,报警,并采取安全保护措施以及保护现场,等待蜀黍的到来,切莫逃离现场!
来源:义乌交警在线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清醒时候也要安全第一。
喝车不开酒,喝多可不好,自首算明智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这哥们完了,蹲大狱,还害人不浅,鲜活的生命说没就没了!
这种喝酒故意杀人的必须死刑、绝不能放过!
忍无可忍、必须枪毙这故意喝酒故意杀人的恶人。
保险不赔,这车是他朋友的吗?他朋友也有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