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2012年5月生BB, 当时已报销5000元,我休产假是从5月1日至7月1日的,当时工资是2000,我们单位规定在职未够一年只能收八成工资及不买社保,所以我休假的几个月都只收1600元工资,并且我自己出了全部的社保费,大约580元左右,请问我这种情况应该怎么追溯我的生育津贴。需要提供什么资料及程序。谢谢
您好,生育津贴是发放给用人单位,不是发放给个人的。用人单位需保障参保人在休产假期间的工资得到足额、及时发放后可以向参保所在地社保经办部门申请生育津贴,从而获得工资性补贴。
若生育津贴高于产假期间公司所发的工资,单位只需发放差额即可,若生育津贴低于产假期间的工资,单位无需发放生育津贴。
如果单位没有及时足额发放你产假期间的工资,你可到参保所在地的人社部门进行投诉。
具体办理手续可登陆佛山市社保信息网进行查询了解。
2013-03-19 11:49: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