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反映原下各镇党委书记李伟文乱作为等问题。另反映其因上访被李伟文和下各镇政法书记杨明两次非法拘禁209天,要求赔偿损失。
朱文标:你于2017年9月15日,向国家信访局反映下各镇原党委书记李伟文乱作为等问题。另反映你因上访被李伟文和原下各镇副书记杨明两次非法拘禁209天,要求赔偿损失。朱文标,住址:仙居县下各镇双楼村109号,身份证号:332624197111084870,联系电话:13586207562。信访发生时间2017年9月15日。根据你反映的问题,我们于2017年9月22日受理,并发出受理告知书。经调查,你为2008年下各镇公布安排生育二胎(当时你已与妻子离婚)一事,称被毁坏了名誉,对下各镇政府提起了行政诉讼。经天台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后,你又对法院判决内容不满,多次向市中院、省高院提起申诉,但均被驳回。之后你多次去京上访,要求下各镇政府赔偿经济损失。2014年7月18日,经过多次工作,你与下各镇达成如下三点协议:一、你与妻子离婚一事未告知下各镇计生办,造成公布二胎,下各镇政府没有失职,不负赔偿责任。二、考虑到你家庭经济困难,身体情况欠佳,由下各镇政府补助人民币壹万伍仟元。三、你不再因此事到各级上访,愿签息访罢访承诺书。在领取政府补助后你又反悔,在2014年11月和2015年9月两次到北京非正常上访。2017年2月,你再次到北京非正常上访,并在回到下各后,以要持续上访为由,要挟镇相关领导,意图在下各镇获取更多钱财。经核实,你所称的下各镇行政乱作为,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已于2009年做出终审判决,认定镇政府不存在行政乱作为的行为。经工作人员调查核实,下各镇政府并未对你实施非法拘禁。综上所述,你所反映的情况完全不属实。经办人:李福平 联系电话:87611191
仙居县下各镇人民政府 2017/0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