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永法房子被违法强拆

各位领导同志好我叫俞永法,男,1949年7月15日出生,汉族,现住浙江诸暨市暨阳街道城新村毛村71号。现因我的房子被诸暨市暨阳街道办事处违法强拆,且我多次与街道办事处信访,协商。街道办事处均对我不予理睬。现特请求上级有关部门,党能给我一个满意的答复,在此特谢。1:诸暨市暨阳街道办事处违法强拆我的房子,对我不予补偿和解释。我不服!2015年6月5日上午,诸暨市暨阳街道办事处组织人员,把我家房子里的所有物品,强行扔到屋外,强行拆除我的房子。我儿子上前阻止,却被办事处的人打伤,按倒在地长达半个多小时。后又被强行带离现场,试问街道办事处的人是否有权带走我们普通老百姓?带走是否合法?我女儿上前拍照留证,却被夺走手机,折断。后来派出所的人来了,他们才把我儿子放回来。(我儿子打伤派出所有拍照留证,诸暨市城中派出所,城中诉字2015第42号。2015年6.月5日,办案民警赵培。)另外我这边也有当时现场照片留证。房子被拆后,我多次与街道办事后协商。街道办事处均不予回复,无奈之下我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诸暨市人民政府暨阳街道办事处强拆我的房子违法。(判决书,2015绍诸行初字第170号行政判决和2015浙绍行终字第250号)。法院判决后强拆违法后,我依法向街道办事处申请国家赔偿,国家赔偿申请书EMS快递单号1015904332118,已显示签收,后我向街道办事处询问国家赔偿申请书的事,却被告知没收到,也否想赔偿! 我无奈之下只能写信给你们上级领导,望党能给我们老百姓一个满意的答复!我的房子二间是祖房,是在1982年前建造。以前一直是我奶奶居住,(有我奶奶户本),奶奶去世后,房子就继承给我,在后来由于我承包田地种粮食,成为种粮大户,稻谷无处堆放。我女儿又在村办鞋帽加工厂没地方,后来在2001年左右经村里同意,先前也已向村里缴纳了地基款,(付图1)在奶奶房子旁又建造了3间房屋,因奶奶的房子已很破旧,所以当时一并翻新,合计建造了5间平房。而后,我就申请土地使用证,但当时土管部门说像我这种情况无需申请土地使用证了,因为是祖房,(强拆后现场也挖出很多祖房砖块和瓦片)又是在我自己的自留地上建造的房子。(自留地有档案馆的证明)村里也出具了房子最初建造时间的证明(付图2)另外还有我村老一辈村民给我的房子证明。就这样后来就一直没申请土地使用证,直到被街道办事处强制拆除。综上所诉我的房子虽未取得土地使用证,但是我认为我的房子也是合法的。我们村像我这样未取得土地使用证的也不止我一户。就算要把我的房子当违章建筑拆除,为何单独拆我的房子?我们村书记,村干部的违法建筑为何不拆????我不服,这对我很不公平!!另外,我们村是失地农民,村里所有建筑均未拆除,为何单独把我的房子给拆了,而且当时我们村土地被征收,建造国际商贸的城(政府项目)的时候,工地当时的水电都是从我家(被拆房子)里接去的,我从没跟他们算过水电费,当时觉得商贸城建设,我们老百姓能做点贡献很光荣,现在商贸城建好了,就把我的房子拆了。饮水不忘挖井人,共产党不拿老百姓一针一线,但这样的做法实在让我们普通老百姓很心寒!!!!现在被拆的房子是我唯一的住房,我的另一间房子104平方,也是祖房传给我的,现由我前妻居住,我与前妻离婚后那104个平方的房子归她所有,我一直住在被拆的房子里。现在房子被拆,我只能暂住在前妻的房子里,但我们一家有6口人,儿媳又要安排生娃,根本不够住。望上级领导能给我一个满意答复。2:政府征收土地是否合法?后来在与诸暨市暨阳街道办事处打官司时,对方出示的证据里,(诸暨市2013年度计划第二批次(追加)建设项目用地分类面积汇总表)对方明确强调被拆房屋(我家)所在土地已在2013年被征收,且汇总表上明确写明该土地上无建筑,但2013年我的房子明明还矗立在那里(可以谷歌卫星地图看到证明,和村证明),为何征收前不来拆除房子,且建造房子的土地和周边土地是我的自留地,我并未收到征收土地的土地款,我的房子被征收也未付我征收款,却于2015年6月5日来拆除。到此,我想问的是政府单位征收土地或房子,在未付清征收款的情况下征收是否合法 ,是否有效?? 3莫名被罚款房子被拆后我一直在与街道反应和协商,但都被他们踢来踢去,找谁都不负责!后来我打算在原先造房子的地上种点菜,毕竟土地征收款也还未付我,土地理应还是我使用。但因房子被拆,土地一片狼藉,便叫来一台挖机,帮我平整土地,哪知街道办事处的人又来强行扣留了挖机,还要罚款,说我乱挖土地,试问我在自己土地上平土种菜有什么错,凭什么扣留挖机,试问天理何在,为什么欺负我!后因挖机每日费用高昂,我只能无奈叫来我儿子付了5000元罚款,我不服,明明已经抢走我的东西,却还要罚我款,社会的公平和正义在哪里?而且我很奇怪的是罚款却是要我付到 诸暨市慈善总会!
你于2016年12月6日向浙江省信访局网上反映的信访事项收悉,经我单位调查核实,现处理答复如下:一、信访人主要诉求主要反映你在城新村的房屋被暨阳街道强拆,后诉至法院,现申请国家赔偿;2013年征收你户的房屋,但到2015年6月5日才拆除,且一直未收到征用款,认为政府征收土地不合法;在被征收的土地上平整土地,却被强行扣留挖机被罚款,且罚款是付到诸暨市慈善总会的。要求核实处理。二、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信访人俞永法在商贸城征用土地上的房屋属违章建筑,该房屋于2015年6月5日被暨阳街道强制拆除。拆除后,俞永法已向诸暨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俞永法被依法征用的土地的征收款在2013年已发放到位。2016年6月8日,俞永法未经批准,擅自在商贸城征用土地上雇佣挖机挖土,国土工作人员到现场阻止,但你本人不配合,为此,执法人员依法扣留了挖机。三、办理依据及回复意见综上,你认为你户被拆除的房屋是合法建筑一事,已进入司法程序,请你按照最终法院的判决结果做出相应处置。你在商贸城征用土地上雇佣挖机挖土被处罚一事,我街道已于2016年8月1日出具书面答复意见书,本次不再重复答复。附信访人基本情况:俞永法,男,暨阳街道城新村村民。(经办人:蔡伟苗;联系电话:13806767495)
诸暨市暨阳街道 2016/1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