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一个朋友的手机一连收到交管部门的8个短信,内容都是在迪荡的胜利东路与五云路的路口交通违法,从10月7日起至14日止每天一次,违法内容均为——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俗称压线行驶)
好吧,违法行为咱绝对认可,但是:
1)蹊跷的是7日第一天违法到14日止(担心还不止,因为不知15日至19日有无违法,还没短信通知来),这么长的时间为何到今天才集中来短信告知?假如在第一次违法哪怕次日即有短信通告的话,还会如此连续地密集地同一地点出现违法行驶吗?
2)按违法行驶地点来看,管辖权属地应该是交警高新大队吧?但短信落款是“交警机动三轮车执法大队”,这就让人不明白了,违法的是机动车不是机动三轮车,该大队何来管辖处罚权?
3) 从我朋友的话语中听出,今天收到这个路口的违法短信(或许集群式信息更确切)应该不下几百人,违法次数可达千把,那么这个短信通知已然失去了“及时通知”的意义。
别让理直气壮地“纠违”变味为挖空心思的“创收”,这样的“热门”老百姓很唾弃!
今日绍兴网要闻《小心这个路口,很多车主接连吃罚单》
这次是绍兴网跟进最及时的一次回馈采访报导,广而告之,守法交通不止于一个路口。
“纠违”与“创收”,有双重意思。
开车变难了
各部门都有变相指标,月底要完成。
支持楼主,友情顶帖。
对,这样的“热门”老百姓很唾弃。罚单本身就是起到教育作用,一连三四张,开玩笑呢,非常过分。
交通疏导不行,开罚单很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