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血友病B患者,跟血友病A一样属于血友病,病情也一样严重。
莆卫农【2013】350号关于扩大莆田市农村居民重大疾病医疗保障范围的通知
2014年将把血友病等13类病种纳入农村居民重大疾病医疗保障范围
但是,三、特殊药品管理 却只提到血友病A患者治疗所需的重组人血因子Ⅷ的药品,而漏掉血友病B患者治疗所需的凝血酶原复合物,这样就导致血友病B患者无法得到重大疾病医疗保障的待遇
我请求莆田市卫生局,莆田市民政局等有关部门,请将血友病B所需的凝血酶原复合物一起纳入重大疾病医疗保障系统,同属血友病,请公平对待我们血友病B患者,血友病B患者跟血友病A病情一样严重,(A型是缺少凝血8因子,B型是缺少凝血因子9。临床表现一样,同属血友病)需要社会各界以及国家有关部门的关心和救助保障,请不要将我们疏忽漏掉遗忘,谢谢!
王先生(女士):
您好,您反映的关于“将血友病B纳入重大疾病保障范围”问题,现答复如下:
根据《福建省卫生厅、财政厅、民政厅关于提高农村居民慢性髓细胞白血病、血友病医疗保障水平的通知》(闽卫农社[2013]100号)文件明确规定:凡第一诊断为血友病A,遗传性因子Ⅷ缺乏的参合患者纳入重大疾病保障范围,并未将血友病B纳入到重大疾病保障范围。对于你反映的问题我们也将向省委计委积极呼吁,目前还未纳入的情况下,您可以申请门诊特殊病种,按照门诊特殊病种来报销。如您还有其它异议,请咨询莆田市新农合管理中心,联系电话:2283815。 (莆田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于 2015-7-17 11:09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