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区从4月1号到7月底要求电动自行车开始报牌。我想知道我的户口和身份证是涵江区的,涵江区还没通知合适可以报牌,可我车经常跑市区,电动车上牌针对是市区户口的,那我的车8月1号没上牌如果继续跑市区是属于违法的吗?会被罚款吗?那要怎么办呢
林君你好!1.根据市公安局关于《全市公安机关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指导意见》的要求,目前电动车登记挂牌在荔城、城厢中心城区开展。登记挂牌工作结束后,对未登记挂牌的电动车禁止进入中心城区。
2.2014年4月17日,福建省人民政府第21次常务会议通过《福建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并向社会公布,自2014年8月1日起施行。8月1日过后,电动车登记管理按照《福建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实行。
附件:
第十一条 非机动车应当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取得非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方可上道路行驶。
第十二条 非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其住所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非机动车登记,现场交验车辆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非机动车的来历凭证;
(二)非机动车合格证明;
(三)非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第十四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非机动车登记,应当在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工作,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发给非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
第二十二条 非机动车登记管理工作所需经费由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在预算中统筹安排。
电动自行车、其他符合国家标准的有动力装置驱动的非机动车的牌证工本费,按照省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价格主管部门审批设立的收费项目和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并全额上缴国库。(莆田市公安局于 2014-6-26 16:45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