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事┃寿光拟推行居民用气阶梯价格,按用气量共分三档


导语 近日,从物价部门了解到,寿光市《关于城区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听证方案》讨论稿已完成,拟将在全市推行居民用气阶梯价格,并计划于11月9日对方案进行听证讨论,最终方案待市政府批复后可正式实施。
目前,寿光市城区居民生活用气执行的基本气价是固定的,不管用气量多少,每立方米气量的气价不变。执行阶梯气价后, 用气价格将分三档,第一档气量每户每月30立方米(含)及以下,执行基本气价,即2.50元/立方米;第二档气量每户每月30-80立方米(含),气价按与第一档1.2 倍比例确定,即3.00 元/立方米;第三档气量每户每月80 立方米以上,气价按与第一档1.5 倍比例确定,即3.75 元/立方米。
那每一档的气量基数是怎样确定的呢?阶梯气价执行后,会不会对多数居民当前用气产生大的影响?寿光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在确定每一档的气量基数时,物价部门前期做了大量调查、分析和统计,第一档用气量按覆盖区域内80%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气量确定,也就是说,寿光市城区80%的用气居民每户每月用气量都在30 立方米(含) 及以下,阶梯气价的执行对大部分生活用气居民来说没有影响,30 立方米的气量基数完全可以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气需求,气价也按照基本补偿供气成本的原则确定。第二档用气量按覆盖区域内95%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气量确定,体现改善和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的合理用气需求;第三档用气量为超出第二档的用气部分。
《听证方案》中还明确了阶梯气价的实施范围和周期。实施居民生活用气阶梯气价的范围为城区供气企业直接抄表、收费到户的居民用户, 即“一户一表”用户。实行阶梯气价的城区居民用户原则上以一个房产证对应的住宅为一“户”。没有房产证的,以供气企业为居民家庭安装的燃气表为一“户”。
阶梯气价按年度为周期执行。全年分档气量按月度用气量乘以月份计算,执行相应的气价标准,用气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比如说,一户居民第一个月用气10 立方米,第二个月用气70 立方米,那第二个月超出30 立方米的用气量是否执行第二档价格呢?不一定。物价部门负责人介绍,要按照该户居民全年用气平均到每月的气量来看,如果该户居民全年用气量不超过360 立方米(平均每月不足30 立方米),那么要按照基本气价来收费,如果全年用气量超过360 立方米,超出部分就要执行相应等级价格。
此外,《听证方案》还明确了一些特殊情况的相关政策。户籍人口5 人及以上的“一户一表”居民用户,第一档气量每月增加5 立方米。也就是说,如果一户居民家中有5 人及以上的成员,该户居民的第一档气量为每月35 立方米,且执行基本起价。学校、社会福利机构、城区社区(村) 民委员会等特殊的非居民用户,按照一档、二档平均价格执行,但鉴于寿光市目前供气现状,气价按二档价格执行,即3.00 元/立方米。城市“低保户”家庭,用气价格按第一阶梯价格执行。
来源:寿光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