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陵区君悦华城违规交房,要求签署霸王协议,请相关部门严查!

零陵区君悦华城小区合约约定交房时间为2017年3月31日,但实际上完全没有达到交房条件,没有通过综合验收,甚至小区消防、安防、绿化均不达标,将这样的小区交付使用是违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七条,《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七条、十八条、三十六条、三十七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一)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的;(二)验收不合格,擅自交付使用的;(三)对不合格的建设工程按照合格工程验收的。等相关法律法规,而零陵区房产局就当不知道,拒不遵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而如今还有很多的业主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载收房,试问,将一个不合格的房屋交付业主,作为商品房直接监管部门的房产局,有没有责任去监管和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行使处罚权??? 2、房屋未达标,物业查验未通过,就要去收取物业管理费,请问这个在国家物业法和今年年初下发的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中是否符合规定? 3、请永州市房产局依法履职,给老百姓一个满意的答复,而不是选择回避,那就是典型的不作为!

建议向零陵区房产局投诉和反映问题。0746-6222017
感谢您对房产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永州市房产局
2017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