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万联人力派遣公司拖欠员工社保金未缴纳,我要找哪个部门维权。
我已到莲都区劳动监察大队报案,目前大队的回复是,社保和公积金一块不属于劳资纠纷,社保和公积金无法帮助我们追讨。
我想问下,我应该到那里去投诉,哪个部门可以受理和有权管理?
丽水市人力社保局回复
2013-10-17 14:23
提问的网友您好,我局收到贴文后与莲都区人力社保部门进行了联系,对于万联人力资源派遣公司欠缴纳员工社保金的问题,答复如下:
一、《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因万联一案中涉及的情况为欠缴而非不为员工参保,根据以上条款,目前我省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为财政地税部门,因此反映的问题人力社保部门难以受理解决。
二、公积金方面的问题,由于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相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未将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列入监察事项,以下答复仅供参考: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丽水市万联人力派遣公司拖欠员工社保金未缴纳,我要找哪个部门维权。
我已到莲都区劳动监察大队报案,目前大队的回复是,社保和公积金一块不属于劳资纠纷,社保和公积金无法帮助我们追讨。
我想问下,我应该到那里去投诉,哪个部门可以受理和有权管理?
楼主,您好!您发的帖文已转交给相关部门。
这个上次不是说处理过了吗?看来万联公司很牛叉啊
丽水市万联人力派遣公司拖欠员工社保金未缴纳,我要找哪个部门维权
社保不管,那哪里管啊,给个答复?
那现在员工貌似没办法去让法院强制的吧
这个意思是,米有办法了?
这样的回复,真是难受啊
这个就是没办法解决的意思了吧
偶的个天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