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27岁的云南青年李某到海宁不久后发现自己的身份证弄丢了,他打电话到海宁市公安局海昌派出所,想异地办证。但根据规定,浙江省目前只与天津、吉林、江苏、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重庆、四川11个省(直辖市)开展了异地居民身份证受理。
“和云南省之间还没有这项受理业务,怎么办呢?”
李某想回老家一趟,然而他又觉得太麻烦,路途遥远,费时又费钱,就想寻找捷径。真是想什么来什么,就在这时,李某手机微信里的一名好友发来了一条消息,称只要花350元就能办理一张身份证。李某琢磨着价钱虽然贵了点,但是手续简便,只要提供自己身份证上的信息,对方说几天之内就能办好。
于是,李某把自己的身份信息和钱给了对方,3天后,他便收到了一张身份证。虽然仔细一看这张代办的身份证和真的身份证还是有一定区别,不论是卡片的质量、印刷的品质还是防伪处理方面都可以看出这是张假证。但李某想如果不碰到专业人士,偶尔还是可以蒙混过关的。
但李某没想到这样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
11月21日上午,因银行卡丢失,李某来到海昌街道洛隆路某银行网点,拿出自己买来的假身份证要求银行工作人员为自己补办一张卡,工作人员仔细核对之后,发现李某所持的是一张假身份证,于是连忙报警,经过海昌派出所民警的辨认确定了该身份证系伪造,李某随即被带回派出所接受调查。
李某很快交代了事情经过,当晚,警方根据相关法律,李某因涉嫌使用伪造的居民身份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被行政处罚500元,并收缴了伪造的身份证。
之后,他很是懊悔:“我如果知道是这样的结果,还不如老老实实回老家办一张证,不懂法真是害死人!”
(来源:海宁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