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楼养生会所仍然私下经营

【2017-01-22 16:03:02】 荥经工商质监局: “学艺不精”朋友你好:
你于2017年1月18日在雅安北纬网投诉“住在楼内开养生会所是否合法?”的问题,我局已收悉,局领导高度重视,并安排专人负责调查处理。现将你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针对你反映的问题,2017年1月19日荥经县工商质监局执法人员对严道镇康乐苑住宅楼内(1栋1单元4楼1号)从事美容服务的养生馆进行现场检查,该养生馆并未申请办理营业执照,我局也没有对该地址核发过营业执照,现已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相关经营行为,针对当事人无照经营行为,我局已立案调查。
县工商质监局、县卫生局、县食药监局:
您好,经过1月19日贵局联合执法以后,严道镇康乐苑住宅楼内(1栋1单元4楼1号)养生会所现在已经转为“地下”暗自经营:单元入户门虚掩,长期关不上;3楼防盗门虚掩,充斥着各种难闻的气味;会所内仍然音响不绝于耳,违法经营活动依旧。
既然上次贵局执法,发现该会所未申请办理营业执照,并且已经立案侦查;那么请贵局依法严厉打击此种违法经营行为,揭穿此种“地下经营”的面纱,还住户一个舒适的居住空间,谢谢!
【2017-03-30 08:46:32】 荥经卫生计生局: “学艺不精”朋友,您好,您写到北纬网题为“住宅楼养生会所仍然私下经营”留言收悉,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再次安排执法人员前往现场开展监督执法检查。卫生执法人员严格按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卫生法律法规开展监督检查,从检查情况来看,一是该经营单位已于2017年2月4日取得经营场所营业执照;二是该经营单位于2017年2月9日已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经营许可项目为美容;三是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和培训合格证上岗。同时执法人员在现场对经营单位负责人进行相关卫生法律法规的宣传、讲解,要求经营业主认真遵纪守法,严格按照许可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切莫超范围经营,一经查处违法行为,绝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