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聊《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垦造水田专项行动计划(2015-2018年)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二、主要内容平田器
专项行动计划主要包括指导思想、目标任务、行动内容和保障措施四部分。
第一部分,明确了专项行动的指导思想。明确在资源环境约束日益加剧、耕地尤其是水田后备资源十分紧缺的情况下,全市必须大力推进垦造水田,在进一步强化耕地保护工作的同时,有力保障我市稳增长、调结构的合理用地需求。
第二部分,明确了专项行动的目标任务。2015-2018年,全市确保完成垦造水田30000亩,萧山、余杭、富阳、大江东以及四县(市)每年均不低于500亩,其中通过直接垦造新增水田面积16650亩以上,通过旱改水新增水田面积15350亩以上,市委托任务为2800亩(萧山、余杭、富阳以及四县(市)每年各100亩)。
第三部分,明确了专项行动的主要内容。共包括规划引领、计划落地,因地制宜、分类实施,把握标准、确保质量,精准配置、优用指标,以及加强管护、发挥实效等五项具体内容。其中重点明确了各地建成的水田必须要具备灌溉水源、排灌设施和保水能力等必备条件,具体验收办法由县级造地改田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并组织当地农业、国土、水利等部门联合开展验收认定。对垦造水田质量存在问题、违反工作规定的,将根据《浙江省土地整治条例
》、《杭州市造地改田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杭州市土地整治项目市级验收复核办法》(杭综整组〔2015〕1号)的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第四部分,明确了专项行动的保障措施。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明确各区、县(市)人民政府是垦造水田以及后续管护工作的责任主体,乡镇政府是垦造水田以及后续管护工作的实施主体,明确了国土、农业、水利、财政等部门的职责。
二是强化考核督查。建议垦造水田工作纳入市政府对各区、县(市)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范围。
三是强化资金保障。明确市委托垦造水田资金补助标准参照市场价格(35万元亩),并于协议签订后,提前拨付50%启动资金。
四是强化政策激励。市本级对完成垦造水田目标任务的区、县(市),每年安排1000亩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予以奖励;对完成杭州市委托垦造水田任务的,奖励同等面积计划指标;对建成水田以及后续耕种水稻的,每年安排不少于6000万元资金予以奖励。五是强化社会监督。三、解读机关
《杭州市垦造水田专项行动计划(2015-2018年)
》由杭州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解读,联系人:陈东;联系:88227627。相关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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