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平县人民政府于2015年8月发布了县城规划区个人建房管理规定的通知(武政文〔2015〕232号),该通知第二十四条,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为二年。
截止2017年10月,武平县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版块政府文件栏目,没有最新关于县城规划区个人建房管理规定的相关文件公示。请相关职能部门及时公开公示。并提供查询链接,谢谢。
你好!
2017年10月16日,你通过12345平台反映《关于武平县城规划区个人建房最新规定查询与公示需求》的信访件已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2016年6月,县政府下发了《武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平县县城规划区零星危险住房改造实施办法的通知》(武政文【2016】182号),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武平县县城规划区个人建房管理规定》(武政文【2015】232号)同时废止。若需要了解此文件具体内容,可向县政府办或我局规划股详询。
此复
(武平县住建局于 2017-10-17 09:04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