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交通局所属企业浙江省仙居县交通橡塑厂宿舍部分由于房改房由老职工购买,由于危房改造强制把老职工赶出,没有任何补尝,于2017、5、19我向国家信访投诉,最后转到县交通局政工科处理。1、由于浙江省仙居县交通橡塑厂清算小组组长就是县交通局局长,成员也是交通局人组成,把信访问题转给交通局政工科处理,他们能处理吗?,他们既是当事人,被投诉人也是裁判员,能自己判自己吗?这样转交在信访制度上是否可行?2、可笑的是2017、5、19的信访问题,通局政工科在6月22得出处理意见书后,在6月23日才通知我去交通局政工科说他们想了解情况,了解我投诉具体内容及诉求要求,这不是明着睁眼说瞎话,没有调查原因先得出结论,难道基层的信访就是这样操作的,这不是明显的欺上满下,而且他们调查要说的内容都已写好叫我去签字,他们自己也说这是领导要求的,我就不知道信访如果为领导服务,那还调查什么呢?3、6月23日通知我去交通局政工科说他们想了解情况时,马上要我填写回复表,我说对信访不满意,还要我改为基本满意,我说要复查申请也不告诉我怎么复查申请说,怪不得全国有这么多人要到北京去上访,原来基层都是这样解决上访的。4、既然2015、7月已知道是危房,为什么到现在来采取强制措施,而且到目前为止也没有出视危房鉴定报告,难道我们产权人不能看报告吗?这是政府的做法吗。最后我们所有26户住户强烈要求上级部门来调查解决
你向国家信访局网上投诉仙居县交通运输局处理案件不符合程序等问题的信访事项,我单位已收悉,现答复如下:原仙居县交通橡塑厂属于交通局下属企业,于2007年1月经仙居县人民法院(2007)仙法破字第1号依法宣告破产,并成立了仙居县交通橡塑厂破产清算组,人员由交通、发改、社保、国土、国资、住建局、就业处和安洲会计事务所等相关单位组成。法院认定该清算组为穿城中路276-6号房屋的管理人;仙居县交通橡塑厂破产清算组处理你的信访事项没有问题,合理合法。你所指的职工宿舍于2015年7月28日、2016年11月1日,经浙江省地球物理技术应用研究所及房屋鉴定专家组调查认定,该楼综合评定为严重损坏房,房屋危险性等级评为C级,结论属危房,应立即停止使用。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及财产安全,我局根据《关于同意对穿城中路276—6号(原交通橡塑厂宿楼)危房实行停水停电的批复》(仙政发[2017]46)文件和《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及县人民政府要求,决定对穿城中路276-6号危房实行强制避险疏散。危房鉴定报告书你可以到县交通橡塑厂破产清算组处复印或索取;房屋产权归属问题,仍由法院予以判决决定。如不服本处理意见,可自收到本处理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向仙居县人民政府或向台州市交通运输局提出复查申请,如逾期不提出复查申请,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再受理。经办人:瞿海联系电话:87794131仙居县交通运输局2017年7月6日
仙居县交通局 2017/0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