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的陈女士在新仓镇经营着一家足浴店。11月15日,她将自己的一个女式包随手放在吧台后方的沙发上。离开的片刻功夫,包就离奇失踪了,四处寻找无果后,陈女士拨通了报警电话。
(被窃走的包)
接到报警后,新仓派出所民警立即展开侦查。在案发现场,民警发现店里的大门是打开状态,在外路过的人可以清晰地看到里面,沙发、吧台的东西一览无余。民警初步判断,犯罪嫌疑人应该是直接进入足浴店,趁着无人之际拎包逃离。在查看视频监控后,这一判断也得到了证实。在视频监控中,民警看到一身着黑色外套的男子偷偷摸摸,鬼鬼祟祟地进入店内,四周观望确定无人后,立马拿起了陈女士的包扬长而去。
(犯罪嫌疑人指认现场)
经过5天的排查走访,民警确定了犯罪嫌疑人的身份信息以及落脚点。11月20日早上,办案民警在辖区内一工地的工棚中将犯罪嫌疑人张某抓获。
经审查,张某是河南人,前几天来到我市在工地上打打临工。11月15日晚上,生活拮据,没有稳定收入的他起了贼心。据嫌疑人张某交代,为了寻找作案目标,他在外闲逛了将近2个小时,就在苦无没有作案目标之际,张女士的包出现在了他的眼前,于是便大着胆子窃走该女式包。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店主们
平时在店里,
千万不要疏于看管自己的贵重物品
钱包手机等物尽量放在身边
贼骨头河南人,从之前的偷井盖到现在的偷包
千万不要,市场没了,社会更乱……
这种店本来就比较乱的
讨厌这样的人
先把这些脏店收拾了,其他的交给我们
这下好了
为什么不找个工作踏踏实实上班呢,尽做些让人讨厌的事情
标题叫我误解
不走寻常路
呵呵,我以为
主要是抓到了判的太轻。
丢河南人的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