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路公交设站扰民何时休

2016年8月7日33路公车车开始在金色溪谷小区门口涉了个站点,和小区1幢仅一墙之隔,公交车从早上5.50的过路班车到晚上9.30的靠站班车,车子的靠站提示声音严重了扰乱了1幢居民的休息,很多居此因此得了神经衰弱症,而且距离该站点200米左右的距离设了个黎明路站点,1幢居民多次集体向甬金社区、甬东管委会及舟山市交通委进行把黎明路和金色溪谷站点合并成一站,设在黎明路中段的要求,经社区公示也征得了本小区居民的同意,既方便居民出行,也减少了对1幢居民的干扰,但为何舟山市交通委推三阻四、踢皮球的办事效率??一个公交车站点设立没经过当事人同意也就算了,那为何我们去反映时舟山市交通委运输管理处把此事像踢皮球一样的踢来踢去,以各种理由来搪塞打发我们上访的老百姓、叼难老百姓,高副省长,你是管交通运输那一块的,我想问的是这就是你们政府机关的办事员的态度,这就是习大大口中的为人民服务的公仆???你们利用媒体在大肆宣传民生,那我们想的是高副省长,你们领导眼口的民生是什么?GDP增长值吗?33路公交车扰民百姓上访半年,而你们政府部门却总是推三阻四、像踢皮球一样的这个部门踢给那个部门,那个部门又踢给另一个部门,这难道就是舟山新区为百姓的办事效率????
你于2017年1月19日向浙江省信访局反映的“金色溪谷站公交进站提示音扰民,要求把黎明路和金色溪谷站点合并成一站,设在黎明路中段”信访事项,经我单位调查核实,现处理答复如下: 一、信访人主要诉求2017年1月19日你向高副省长信箱反映“金色溪谷站公交进站提示音扰民,要求把黎明路和金色溪谷站点合并成一站,设在黎明路中段”,希望交通运输部门尽快解决。二、调查核实情况。随着甬东区域春天里小区和金色溪谷小区居民入住率的提高,新城管委会、甬金社区及当地居民,多次要求解决该区域居民公交出行问题。收到反映后,局领导高度重视,要求相关部门立即解决。2016年,我局会同属地政府部门、交警部门及市公交公司前往现场实地勘查,经现场协调,各部门确认,明确金色溪谷停靠站位置。2016年8月,因弘生大道改造施工,市公交公司将33路调整经黎明路、甬兴路行驶,在黎明路设置金湖集团站点,并在甬兴路上增设了金色溪谷站点进行试运营,该线路调整极大地方便了该区域大部分居民的出行。但由于公交车在转弯、靠站时存在安全语音提示和报站语音等声音,金色溪谷小区个别临近站点的住户认为公交车靠站有噪音,严重影响其正常休息和生活,反响较大,通过多种渠道强烈反映要求撤销该站点。考虑到该站点影响人群较大,我局和市公交公司多次与社区进行沟通协调,希望通过合理方式有效解决群众出行和噪音影响的矛盾,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2016年12月,金色溪谷小区1号楼三位业主来我局沟通此事,我局工作人员也向该三位业主详细耐心解释,因金色溪谷站点撤销和黎明路站点位置调整涉及面较大,需要属地政府部门和交警部门共同确认,我局无法单方面决定撤销该站点,希望三位业主耐心等待,期间并不存在推诿扯皮、故意踢皮球等现象。三、办理依据及答复意见。 为切实解决金色溪谷停靠站对部分居民的影响, 2016年12月底,我局会同新城管委会甬东管理处、新城交警、甬金社区、市公交公司等单位,再次实地勘察,并意向性地提出,撤销金色溪谷站,同时黎明路站向小区再作适当靠近调整,两站合一,同时建议甬金社区在金色溪谷小区和春天里小区做好公示,广泛征求小区居民意见,确保社会稳定。当时各部门均表示认可。2016年12月30日至2017年1月4日,甬金社区向金色溪谷小区和春天里小区居民公示《关于金色溪谷公交站点移到黎明路中间段的公示》,公示期间仅有两位居民前往社区咨询相关事宜,经社区工作人员解释,均表示理解。2017年1月12日,新城管委会向我局致函《关于要求将金色溪谷公交站点移至黎明路中段的函》(浙舟新新委函〔2017〕5号),我局收函后立即要求市公交公司于春节前完成站点调整相关工作。1月22日,33路公交线路撤销金色溪谷站,同时黎明路站向小区靠近调整。联系人:施波 联系电话:2285021
舟山市交通运输局 2017/0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