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原县城管大队老职协管员,在2012年12月底解聘,2013年通过县政府的公告(永定人事人才网可以查的到)重新应聘上岗的,而不是某些人说的返聘。2012年以前单位什么都没有替我们交任何的保险;县行政综合执法局成立后,我们就要求补偿2012年以前的劳动补偿,但是县财政局只对解聘没有上岗的老协管员进行金额审核补偿,而对我们现在重新应聘上岗的不给审核补偿;我们老队员补偿标准都一样,已经公示,我们都没有意见同意并签了字。陈县长都已经签字了,为什么县财政局不给我们在职协管员审核补偿,是不是被某些领导卡了,还是进了某人的腰包里啦??
该笔补偿资金我局已经下拨。(永定区财政局于 2014-10-8 09:30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