垂体瘤患者请求低保

我是垂体瘤患者。
在北京做了两次手术,一次放疗,目前在家里休养,未能工作。
之前申请了低保,申请也下来了。
同学们也都特别同情我,二中的初中同学、高中同学,华北电力大学的同学捐给我
将近9万多的钱。我就用此钱买了车,写的我的名字。
很快的,低保就被取消了。
父母亲年老了,我确实需要一辆车来遮风避雨。
目前我依然没有工作,也没有能力工作。每年需要去北京复查1~2次。
我希望贵局能同情我,我在此诚挚的申请低保。
你好,陈志敏(陈敏)同志,经了解,你于2014年10月申请低保,审核通过,从2015年1月份开始发放低保补助,补助金额为每月140元。2015年7月份省民政局委托相关机构对所有低保对象进行财产核查时发现,你户名下有一辆小轿车,且你户家庭成员名下累计存款超过低保核定数额,因此,从第四季度起,你户低保被新罗区民政局停发。 今天东肖镇民政办工作人员也与你本人电话联系并再次解释,希望你能理解并支持我们的工作,谢谢!(经开区东肖镇于 2017-2-7 11:10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