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们曝光焦作这俩无良商家!你找料,我们就敢曝光(附24小时维权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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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不是曾经遭遇过买的房子与实际面积不符?
坐出租车被漫天要价,不敢大声diss?
在商场新买的包包发现缺陷还不给你退货?
……

你还在默默地发牢骚?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即日起,《焦作晚报》与市消协联合推出主题活动——“三一五维权直通车”。关注消费疑点、难点,揭露消费陷阱、黑幕,保护消费安全,我们期待您的参与。
让我们来看一下通过焦作晚报曝光的维权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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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
商家口头承诺预订金抵餐费
饭店更名换主餐费无处可用
据市民买女士介绍,去年7月7日,她的儿子在位于焦东路的炬春苑食府预订了35桌宴席,并计划于当年9月初在此举办婚宴。当时,买林向该食府的收银员缴了500元钱,对方给他出具了一张预订单,并给他了一张绿色的订餐卡。
买女士称,去年8月上旬,她和儿子与婚庆公司的工作人员到炬春苑食府现场考察婚宴场地。沟通中,买女士和儿子发现,该食府大厅的场地狭小,婚礼当天要用到的婚庆设备根本放不下。他们不得不更换婚宴场地,当时也得到了炬春苑食府相关负责人的同意。
“我们预订婚宴缴的钱不给退,但他们的负责人说拿着这张预订单和订餐卡到店里消费,可以直接抵500元现金使用,如今却不算数了。”买女士说。
今年春节前夕,她和丈夫拿着预订单和订餐卡来炬春苑食府订春节期间的餐饮包间时,却被告知食府换了老板,这500元无法在该店使用。
3月1日12时许,焦作晚报的记者和买女士夫妇一起来到了炬春苑食府。
针对买女士反映的问题,该店大堂经理卢女士表示,目前他们经营的饭店是去年11月接手的,并办理了相关营业执照,饭店由唐记炬春苑食府更名为买记炬春苑食府。此前饭店负责人与买女士之间约定预订金抵餐费的事他们并不知情,没法让买女士凭预订单和订餐卡到店抵现金使用。之后,卢女士拿出了该店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显示,该店经营者为买海军,名称为焦作市山阳区买记炬春苑食府,注册日期为2017年12月28日。
了解到买女士的遭遇后,市工商局山阳分局恩村工商所的工作人员表示,将调查核实相关情况,尽快解决。
案例二
购买商铺与房产证上面积不一致
开发商拒补差价
市民吕女士向焦作晚报的记者反映,2007年5月,她购买了由福安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大丰商城商铺房,位置是商铺裙房d52号。经过开发商的打折优惠后,她以每平方米4511元的价格购买了建筑面积为6.96平方米的商铺,并一次性支付了31399元房款。
“交房后,我的商铺在对外出租时,才发现面积与买的时候不一样,少了0.15平方米。”吕女士说。据她介绍,该商铺建成交房后,她委托一个物业公司把这个商铺租出去,在对外出租时,发现自己购买的商铺面积只有6.81平方米。之后,开发商统一为大丰商城的业主办理房产证。吕女士的房产证到手后,发现房产证上标明的建筑面积同样是6.81平方米。
“我多次找开发商反映面积不一致,要求他们退还差额,但是对方一直推拖。”吕女士说。为此,她曾多次来到福安置业有限公司,向相关工作人员反映情况,要求退还差额,然而一直无果。
3月2日上午,焦作晚报的记者和吕女士一起来到了福安置业有限公司。该公司办公室工作人员梁女士表示,公司在为大丰商城的业主办理房产证后,发现有一些业主购买的商铺建筑面积与房产证上的建筑面积不一致,目前公司正在核实相关情况,并向业主们退款。
现场,在本报记者的协调下,梁女士答应尽快为吕女士办理退款,预计下周公司相关负责人签字后,吕女士就可以收到退款了。
这两起案例是否会勾起你在消费时的“惨痛回忆”?
说出来,我们帮你曝光!
记者跟踪报道
针对消费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类纠纷投诉,焦作日报全媒体记者和消协工作人员将认真聆听您的声音,不管您遭遇了何种消费纠纷,只要商家迟迟不给予解决,我们都将尽心帮助调解。您可以通过热线电话和微信后台留言的形式,对企业和品牌进行投诉维权。焦作日报全媒体记者将进行调查、追踪,并予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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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日报全媒体记者王颍摄影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