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员工共赢」员工持股,怎么样才简单粗暴?

持股公司分两种:(1)纯粹的持股公司是指仅凭借持有其他公司的定数量股票来控制和操纵其他公司,自身并不经营实际业务;(2)混合的持股公司是指在以控股为业务的同时,也经营商品产销业务。由于股份公司的股票分散,通常只要控制309%~40%的股票就能控制该股份公司并操纵其业务。
设立持股公司的优势
总体而言,设立持股公司的优势有以下三点。
增强大股东控制力
正如圣人曾国藩所云: “利可共而不可独,谋可寡而不可众。” 企业在股权激励过程中,利益可以分配给大家,但是决策权必须集中在核心人员手中。除了控股公司之外,设立持股公司也是一种可以让企业家采用较少的资本,对企业进行更广泛控制的一种手段。
具体的操作方法是,企业可以建立或增发一个或多个持股平台,员工以股权激励的方式统一在平台上持有相应比例的股份。我们知道,2007年中国《合伙企业法》实行以后,可以设立有限合伙企业,其中合伙企业并非根据股权比例大小来表决,而是根据其所担任的角色和风险来掌握话语权。普通合伙人作为gp( general partner)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并拥有话语权;其他股东以有限合伙人即lp( limited partner)的形式只拥有收益权。公司可以设立这种持股平台,将股权分散给了大家在有限合伙企业内持股,大股东担任gp。这样做一方面员工享有股权收益权、并不损其利益;另一方面持股公司对外的表决权声音只有一个,使平台的话语权仍然归大股东所有,从而增强了大股东对企业的控制力。
构建股权防火墙
成立一家员工持股公司,将员工的持股放在员工持股公司,而不是放在主体公司。 对主体公司来说,员工是间接持股的股东,不是直接持股的股东。这样做的好处是,所有的员工股东都统一在平台内部进行管理,员工入股、退股都是持股平台的事情,不会造成主体公司股权变动的不稳定现象。而且如果将来有员工和公司产生纠纷,需要打官司时,由于他是持股平台的股东,就不会要求到分割主体公司的财产,从而在员工和主体公司之间建立起一道防火墙(因为打官司的主体是员工持股公司,持股公司成为一个法律上的公司,员工只能要求分割持股公司的财产)。
构建股权防火墙还可以保障主体公司财务的安全性。 很多公司的财务都是保密的,因为财务报表涉及了很多公司的经营机密和战略意图。如果员工在主体公司直接持股,此时作为股东提出来要看公司的账务状况怎么办?我国在股份公司层面很明确地进行規定:所有权和经营权是分离的,股东不能直接查阅账目,要通过审计机构才能查看。但是在有限公司则没有明确规定,也就是说股东是拥有对公司财务状况的知情权的,尤其是2017年9月施行的《公司法解释四》更是明确保护了股东对于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知情权。如果让员工只是在持股公司层面持有股份的话,他就没有资格去查阅主体公司的报表了。因为他并不是主体公司的股东,只是这个持股公司的股东。这样就规避了在财务知情权上的扯皮问题。这个公司只要对下属的投资企业出一个审计报告,就符合了法律的要求。
这样的一个员工持股公司可以在管理上有效屏蔽相应的麻烦,最后就算是打官司也是一道防火墙,不会泄露下属公司的财务机密。
打造企业激励股权池
持股平台公司的成立相当于设立了一个股权池,企业可以将持股平台的一部分股份作为奖励和激励员工(包括创始人、高管、普通员工)的手段,剩余股权则预留到股权池中,用于未来新晋人才与外部人オ引人时的股权授予。 这样做不仅能让员工看到实实在在的激励,还能免除每次向员工发放股票时都要重新走一遍增发股票的法律流程。
那么,设立股权池有哪些方式呢?对于大部分成熟企业而言,股权池可以通过增资设立有限合伙企业做员工持股平台,并预留一部分乃至绝大部分作为公司的股权池。有限合伙企业的股权可以暂时由大股东代持,以后通过股权转让的形式,转让给相关人员。未来公司扩股、缩股、投资人入股乃至发行公众股时,股权池都按照同比例进行稀释;而对于些现金流并不充裕,但投资人较为看好的初创企业,则可以设立期权池。公司进行每一轮融资时,都新设立一个期权池,按照经验,比例可以是10%~20%,以前的持股股东按各自持股比例、共同稀释,新投资人的股份则不参与稀释进行设立。
我们在打造股权激励池时,并不意味着给员工的股份水远都收不回来了。企业的股权池最好设立一个流动型的模式,新员工在入股的时候则加入股权激励计划,旧员工离职或其他原因退出时也可以把该部分股权回收,重新投回股权池中,从而保证股权池的长期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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