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亭镇栅溪村新任村长徐来园违法私自占用集体土地,盖违章建筑。

兰亭镇栅溪村新任村长徐来园,在2014年租赁兰亭镇栅溪村集体整改土地,为期5年,至2018年12月31号止。期间私自将土地性质---基本农田,改为平房,别墅等,还有未经村委会批准,未经租赁的私建鱼塘等违规用地。严重侵占村民集体权利,改变土地使用性质,严重损坏村领导班子的带头形象,其行为严重违反村级干部任职资格条例,即有严重违法用地的不可任职。 现我村部分村民强烈要求其铲除违法用地上的私人建筑,恢复基本农田性质,归还未经许可私自占使用的集体土地。
你于2017年5月2日通过领导信箱向绍兴市市长反映:“兰亭镇栅溪村新任村长徐来园违法私自占用集体土地,盖违章建筑等”的信访事项,你的住址是兰亭镇栅溪村,联系电话为15051985954。我们于2017年5月8日受理,并发出受理告知书。经调查, 徐来园于2007年6月1日向栅溪村委租用该村胶坑口集体土地(原为林地),并在该地块平整场地建设附属用房和主房。经测绘主房占地面积约145平方米,附房及钢棚占地面积约400平方米。2016年5月,徐来园自行拆除了老村旧宅并注销了土地证(证号分别为7-4-6-237和7-4-6-235)。根据《绍兴市柯桥区集体土地范围内土地房屋确权登记实施细则》(区委办【2014】96号)文件第五条意见,主房符合一户一宅等条件,通过缴纳宅基地有偿使用费的形式予以处理;第七条意见,对已搭建的生活附属房,占地面积在60平方米以下、层高不超过一层的,经收取宅基地有偿使用费后,允许继续保留使用。目前我镇已责令徐来园户于6月底自行拆除其附房超面积部分,主房将按以上政策进一步处理。关于徐来园任职资格问题,村干部初步候选人资格以区级12个部门联审反馈意见为准。如不服本处理意见,可自收到本处理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向柯桥区人民政府提出复查申请,如逾期不提出复查申请,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联系人:王夏祥 徐秋佳 联系电话:84607196 84605766
柯桥区兰亭镇 2017/0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