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上班边领失业金上虞20多人受惩处,最多的涉案金额达2.8万余元 ..
近期,上虞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批骗取国家失业金案件,20余名被告人犯诈骗罪被判拘役、缓刑并处罚金不等。“这些被告中,最多的涉案金额达2.8万余元,最少的也有6000元。”昨天,上虞区人民法院法官告诉记者。
20多名被告人中,不少人在企业工作时间较长,年龄接近退休,听说只要企业出具解除劳动合同书,便可向有关部门申领失业金。于是,他们便向企业恳求出具相关合同,有些企业管理人员法律意识不强,竟同意出具相关虚假材料。随后,这些人便拿着假材料去办理领取失业金手续,每月能领取1000多元失业金,而本人则照样在企业上班。
此外,也有人确实失业了,但重新找到工作后,依然领着失业金,被告人钱某就这样。钱某在企业停产后下岗,领取失业金两个月后,她重新上岗,却边工作边领失业金,直到警察找上门。
上虞区就业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今年年初,中心接到举报,称有企业员工边上班边领失业金。经过调查,发现有20多人有冒领行为,于是向警方报案。
“这些案件有的是企业没有向劳动部门反映员工的真实情况,更多的是有人利用管理漏洞,当起了‘蛀虫’。”审理法官告诉记者,劳动部门在加强失业金人数实时监管的同时,更应加强对企业和员工的法制教育宣传,杜绝此类冒领行为的发生。而作为公民,也应该加强自身约束,切莫“因小失大”。
缓刑???那我也想去钻空子了。
不知道吃空饷的,有没有都判枪毙
对这个问题,劳动社保部门首先应该去找找自己的原因。
因为这个情况涉及到劳动用工是否规范的问题,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规定职工就业企业应与职业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为其交纳社会保险,也就是大家常说的五大保险,其中包括职工个人承担部分。而职工能领到失业金说明该职工以前单位在给其交社保的,否则不可能有失业金领的对吧。而解除了劳动关系正明,也就中止了单位再为其交各类社保,也就是失业在,而拿失业金也是正常
说的在理!
说得在理,顶
吃亏的都是老百姓
这个是普遍现像吧,没什么好大惊小怪的。我们还有一大群吃空响的呢
说的有道理
难道失业一定要坐在家里看电视才算吗?不交社保,没有合同不就是临时打杂,今天做了明天做不做就不一定了
根据楼上所说的我理解为社保部门及律师都是这个意思,即:失业就只能不工作,才能够领失业金,既工作就不属于失业,不是失业就不能领失业金,如领到失业金的是犯了诈骗罪而应该伏刑。我先不说这1000元/月,左右的失业金够不够应付吃饱穿暖加水电医疗等等基本生活费用,光个人失业后自交社保二项(养老丶医疗)选最低参保也需要800元/月多吧,如真的像社保部门所规定的这样做,不是饿死就是冬死更可能的是气死。(律师没错,依法规办事),社保部门真需改改站着说话不腰疼,退一步讲,仅凭一张企业的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你们就会发失业证?笑话!而且政府一贯在鼓励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
哦!我字打错了,是真的会发失业金?
社保部门管理也有问题
按标准,失业了就不应该再交社保,但国家又允许个人交社保,真是个矛盾的社会,当然会发生既拿失业金又上班赚钱的矛盾事。
光拿失业金能交够养老保险吗?饱汉不知饿汉饥
这个责任大部分应该是企业吧,如果企业用工规范,用工就上社保,还有什么空子可钻。企业用工不规范,还是监管部门不作为。还让老百姓买单,真当是老虎不怪怪山,稀奇了
怎么就不查查哪些不给员工交社保,却一直要员工上班的企业,在上班公司不给交社保的多了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