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性、科学地看待“疫苗事件”


2016年3月11日,山东省济南市公安局食品药品与环境犯罪侦查支队二大队副队长翟金亮告诉彭拜新闻,2010年以来,庞某卫与其医科学校毕业的女儿孙某,从上线疫苗批发企业人员及其他非法运营处非法购进25种儿童、成人用二类疫苗,未经严格冷链存储运输销往全国18个省市,涉案金额达5.7亿元。(3月18日澎湃新闻)
新华社21日晚间发布消息,食药监总局、公安部、国家卫计委三部门发布联合通知,要求各地做好涉案产品处置和案件查办工作,严肃追责查处。22日的消息显示,最高检已将此案作为挂牌督办案件,中国政府网在约23点发出李克强总理的重要批示:严肃问责,绝不姑息。
该事件的关注点应该是疫苗流通的监管,而不是疫苗生产的质量问题。此事件中,所涉及的疫苗,都是正规疫苗厂家生产的合格真疫苗,并非假疫苗。主要问题是这些疫苗未经冷链储运、临近保质期,导致疫苗在流通过程中存在过期、变质的风险。然而舆论一时恐难平息,人们的不安乃至部分人的恐慌也大概做不到迅速消除。这样的情绪应当得到理解,它们未必符合理性的标准,但却很真实,是社会管理者必须面对、正视的。
按照常理来讲,作为特殊药品的疫苗,无论是在其生产、销售,还是在后期的输送、接种上,理应都该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予以执行。那么从2010年开始到今天的这 六年时间里,庞某究竟是凭借什么能力逃脱了监管的眼睛,其又是通过何种神术将犯罪区域向外延伸并不断壮大?监管失效的直接后果便是疫苗失效,从而危害数以万计人的生命安全。监管会什么会失效?这其实是一个幼稚的问题,因为监管失效的背后,是监管人员失职渎职的真实写照,而造成这一现象的直接原因,要么是制度设计上本就存在着先天漏洞,使得监管这条防线形同虚设,要么是相关人员玩忽职守,甚至权钱交易,变相为疫苗犯罪提供帮助。但无论哪一原因,它其实都从问题的本质层面折射出了权力部门对民众生命的漠视,对大众健康权的肆意侵犯。
不过,在我们反思此类事件的监管体制时,作为普通民众的我们还应该理性地去认识“疫苗”这一类看似遥远,而又与我们生活息息相关的物品,冷静地去看待“疫苗失效”会带来的后果,不能盲目的随波逐流,被网络上漫天的舆论牵着鼻子走。世卫组织称,疫苗应该正确储存和管理,否则将失去效力或降低效力,但必须注意的是,不正确储存或过期的疫苗几乎不会引起毒性反应,因此在本事件中,疫苗安全风险非常低。既然如此,那我们对山东疫苗事件就无需恐慌。不懂不能装懂,不懂就不能乱说乱做,在山东疫苗事件上,我们应该理性看待,相信科学。
整个事件的发酵过程的确值得反思。无论事件处理还是相关报道都显然有比实际节奏加快的空间,几个部门近日针对实际情况发了督促工作的通知,但应当说那些通知对公众来说还不够解渴。它们更多是对所属部门的工作要求,虽经报道,但对公众关切的针对性回应不足。这时就需要有具体的官员协同专业人士站出来,以他们的真诚、责任感带动舆论,使政府全面认真处理此事的决心具象化,因为机构和通知对公众来说毕竟有些笼统。让“机构”与“舆论”的互动变成人与人的直接沟通。

“没有毒性”的说法不成立
热追踪:目前官方的说法是这些非法疫苗没有毒性。你认同吗?
陈涛安:这个观点我不同意。合格的疫苗没有毒性,在可控的情况下脱离环境,没有毒性,但在不可控的情况下脱离环境就有毒性,有风险。
热追踪:怎么理解“可控”与“不可控”?
陈涛安:在日常管理中,疫苗从这个地方搬到那个地方,这是正常的搬动,这是可控的脱离环境,在这种情况下,疫苗绝对不会有毒。但如果把疫苗放在地下室,谁去监管,有人做了什么坏事我们都不知道,这是不可控的。不可控的情况是最大的风险。
所以说疫苗没有毒性是很盲目的,因为你没有搞清楚庞某母女俩做了什么。公众没有看到调查结论,不知道这两人做了什么,这两人的属性还没有确定,所以不能说是没有毒性的。

同意。不能让无害掩盖事件本质。

山东问题疫苗事件已立案69起 抓获嫌疑人130余人。公安部不理性哈;

楼主你站着说话不腰疼,只有政府详细公布了吴映秀所购疫苗的去处,我们才安心

流向广大农村的问题疫苗,大都已经被使用!这些作孽的,该统统被抓起来!

楼主说疫苗没有毒性,那每天新闻爆出因为疫苗出事的孩子是怎么回事,有些孩子瘫痪了,有些孩子连生命都没了,怎么解释。应该把那些唯利是图的人些拉出去凌迟,千刀万剐……

创意哦!楼主高人啊 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