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家的葡萄被偷摘了 他砍了别人731株葡萄树


85岁的叶某和同村的陈某都是葡萄种植户,然而叶某无端臆测陈某偷了他的葡萄,操起柴刀将陈某种植的近三亩731株葡萄树全部砍毁。10月26日,台州玉环县人民法院判决叶某犯破坏生产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缓刑二年。
2015年8月的一天,叶某发现自己地里的葡萄又被偷了,估算一下有200多斤。此情此景,叶某又想起2013年自己被偷了100斤葡萄的事。越想越生气,叶某就觉得是与自己关系不好的陈某偷的。几天后的一个中午,叶某吃过午饭,拿着柴刀和老虎钳走到陈某的葡萄园附近。叶某用老虎钳剪开铁丝,进到葡萄园里,看着里面硕果累累的葡萄藤,再联想到自己被偷的葡萄,操起柴刀就开砍。“小的树一刀砍断,大的砍不断就砍个三四刀,左边砍了砍右边。”叶某砍得好不痛快。三个小时后,浑身是汗的叶某看着满园狼藉,心满意足地离开了。经鉴定,被损坏的葡萄树共价值人民币14万余元。

2015年11月23日下午,叶某被公安机关民警抓获归案。案发后,叶某的家属已赔偿陈某经济损失人民币3万元,并取得谅解。
法院认为,被告人叶某以泄愤报复为目的,通过毁坏果树的方式破坏生产经营,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破坏生产经营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