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城市广场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

请安监局联合市消防局处理此问题
美兰区和平南路和平城市广场整栋大楼存在较多消防安全隐患:
一、将一楼消防通道楼梯间出租给快递公司做经营场所,对该通道的疏散功能造成较大影响,也违反法律法规,该处就不允许有经营场所。
二、有两三条安全通道在四五楼处用铁架围封堵死,逃生时无法正常通行。
三、多处防火分区卷帘门损坏,无法正常使用,中控室消防主机未能切为自动状态,整个消防系统几乎处于瘫痪状态。
四、几乎所有消防通道都没有应急疏散照明、指示灯,一到夜晚,通道内全部漆黑一片。
五、消防中控室没有做到全天候双人持证双岗,平日最多只有一个人值班,而且几乎全是无证上岗。特别是一到夜班,就只剩一个上年纪的老保安拿椅子躺在中控室门口睡大觉还一人两用兼顾看大楼出入口。
诸多问题不一一列举,和平城市广场此前已多次发生火灾事件,最近一次还烧了半个多小时无人发觉无人报119,说明大楼的消防硬件设施存在严重缺失及消防人员管理存在巨大漏洞。和平城市广场仅一栋大楼里就住了800多户业主,然而却长期存在严重消防隐患而不知整改,嘉里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只懂收费只顾自己开源节流不顾业主安危。因此,请市消防局在敦促贵州大厦全面整改消防问题后应针对和平城市广场进行类似的问题进行突击性清查和责令整顿,否则他日再出现消防安全责任事故后,谁都付不起这个责任。
尊敬是网民,你提出的“和平城市广场存在严重的消防安全隐患”已收悉,现答复如下:2016年6月29日,我局派员前往美兰区和平南路33-1号的和平城市广场对反应情况进行核查,发现反应情况属实,具体存在以下问题: 1、北侧一楼楼梯间内设置快递收取点; 2、消防控制柜故障; 3、消防控制室未做到双人持证上岗; 4、部分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志、防火卷帘门未保持完好有效; 我局消防大队填写了消防监督检查记录表(〔2016〕第1361号),同时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海美公消即字〔2016〕第0945号、海美公消限字〔2016〕第0021号),责令和平城市广场物业单位对隐患进行整改,保证消防安全。【市公安局】 2015-12-27 22:2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