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巴中市征收缴纳车辆购置附加税的工作员工解惑


2015年9月在外地买的车回巴中上车牌,1.6排量的,裸车8万1,税率10%,购置附加税缴了8200。我想请问一下,81000的10%是多少,缴税还要收100元的手续费用吗?而且买车的发票上面写的是价税合计81000,其中还含有17%的增值税,增值税税额11769.23。不含税价的车钱只是69230.77元。我在网上查了一下,增值税的缴税额度为车价除以1.17然后乘以10%,意思就是缴车辆购置附加税只是缴不含税价的车钱,你们把已经缴纳的增值税税钱又拿来算一次车辆购置附加税的税钱,是不是存在重复征税?我想请你们回答一下我的疑问,是我的理解出错了还是其他的问题。

国务院:1.6及以下排量车辆购置税减半

这里面有个最低计税价格的问题,国家为了防止销售商偷逃税款,给每一个牌子每部型号的车都有个最低计税价格,如果销售商开具的发票价格高于最低计税价格,就按照发票价格计税,如果低于,就按照最低计税价格计税

这不稀奇哈!车船税是根据车辆品牌,车型,每个品牌在税务部门都是有备案的,不得按你发票来收税的。税务部门在收税的过程中只要输入你的车辆识别代码就可以自动计税的。

这税也太高,不知道住院收不收税

对头,在销售店都可以缴税,只要把你车辆型号等信息输进去,自动计税。

哦,知道了,因为不懂,所以才来请教,感谢各位解惑

你不上牌,警察逮到了你就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