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珠海横琴新区稀贵商品交易中心金融诈骗

珠海市金融工作局: 我实名举报“珠海横琴新区稀贵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及下属122会员单位“珠海横琴志扬华通稀贵商品经营有限公司”存在涉嫌非法经营、合同欺诈和金融诈骗等数问题,共诈骗我人民币金额78675.95元,具体情况如下:2015年12月,经朋友介绍认识居间商122会员单位“珠海横琴志扬华通稀贵商品经营有限公司”安徽省淮南市代理开户人李某,他向我介绍并诱骗我炒原油、白银期货比股票赚钱,他诱骗告知我投入低,回报高,投入一两万,可几天赚取翻倍利润,而且有专业指导老师喊单。而且开户简单,只要手持身份证照片即可代办开户,随后诱骗我于2015年12月14日在“珠海横琴新区稀贵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下属122号会员单位“珠海横琴志扬华通稀贵商品经营有限公司”开通账户(账号为:122021512144025 ),并指导进行出入金及交易,从2015年12月14日开始至2016年1月14日最后出金结束,在横琴稀贵商品交易中心平台共计被骗亏损78675.95元。举报理由如下:一、居间商开户时只是让开户人网上提供手持身份证正反面照片及银行卡照片代办开户,并没有实质性签署任何开户协议,为我们开设账户,目的是为了非法侵占我们的钱财.二、交易前未告知高额交易手续费及相关风险提示,发现我诱骗亏损的7万多很大程度是横琴非法收取了我巨额的交易费、点差、延期费。一共交易65手,手续费8255.79元,延期费1050.16元,诱骗指导操作损失69370元。(具体数额见交易表)。三、虚假三方存管,经打电话向银行咨询,银行客服人员说资金不是第三方托管,只是开立的一般结算账户,仅履行交易结算职责,它是网银中的一个模块,只是添加到了你们公司自己的账户而已。所以他们所指的银行第三方监管实际上就是一个骗局,在资金入账时就支付到了珠海横琴新区稀贵商品交易中心(有银行交易流水证明)!四、无视国发〔2011〕38号文件第六条规定,现货交易必须100%实物协议转让,100%实物交收而不是合约转让,100%现金结算的交易规则。同一品种持续挂牌交易间隔不得少于五日,即t+5交易机制。横琴稀贵商品交易中心采用集合竞价,t+0全天22小时交易,采用标准化合约,低保证金33倍高杠杆交易!远远超出国家标准,人为恶意放大交易风险!请领导们严查严办对非法收取客户的全部本金承担返还、赔偿损失责任!
贵局转来横琴稀贵商品交易中心(下称稀贵中心)投诉者项馨仪的2份行政投诉拟办表(流水号:111702236371501、121703056430301)收悉。根据工作实际,我局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按照区管委会主任办公会议的要求,区内成立了稀贵中心风险防范与处置专责小组。我局按照专责小组工作安排,受理稀贵中心投诉者项馨仪的投诉,了解相关情况后,督促稀贵中心高度重视、及时沟通、依法处理、尽快解决、及时报告。稀贵中心提出将积极、主动与其协商,同时也愿意通过仲裁、诉讼等法律途径解决。 二、关于投诉者所反映的稀贵中心涉嫌虚假宣传银行第三方存管、超范围经营、非法期货等问题,不属于我局的职权范围,建议其向工商、商务、证监等有关主管部门反映情况,以相关部门的处置意见为准。我局一直按照专责小组的要求,受理投诉,积极协调投诉者与稀贵中心进行协商,依法依规行政。对于不属于我局职权范围内的事项,无法越权处理。 三、根据稀贵中心反馈,其会员单位与投诉者目前处于友好协商过程中,争取尽快、妥善解决问题。若最终协商不成,建议投诉者采取仲裁、诉讼等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 此函。 横琴新区金融服务局 2017年3月13日
横琴新区 2017-03-13 15:1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