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的生活越来越离不开互联网。“互联网+”模式贯穿这生活。最近各乡村,兴起了办农村淘宝的一阵风,将方便带给了村民。
而方便的来源,大多是生产商品的中小企业。现在县商务局、县财政局联合发文,给予咱中小企业优惠补贴政策。
想要申报电子商务发展奖励的企业,你们看好了!福利来了!
(一)对通过b2c、c2c等电子商务形式,实现年交易额首次突破500万元、1000万元、2000万元的经营主体,分别按1万元、2万元、3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
(二)对通过阿里巴巴、中国制造、敦煌网等b2b平台开展线上推广、线下交易的规模以上企业,根据其实际参加的推广平台数量,按照每个平台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2万元。
(三)对投资额不少于500万元、且年交易额不低于5000万元的本地自建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按照项目实际投资额,给予2%的一次性补助,项目补助最高不超过15万元。
(四)对企业从县外引进,获得省级以上认定的互联网经济类人才(含首席信息官cio、注册信息安全员、软件工程师等),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聘用时间1年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万元/人。
(五)对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并正式运营的企业,按照收寄业务件(出仓件)给予每10万件5000元的邮费补助。
(六)县内职业院校、培训机构或重点电子商务企业,本年度内与镇、园区合作,联合组织开展电子商务人才培训,全年培训人数200人以上、且单次培训不少于16课时的,经预先申报商务局并认可,给予培训费用每人次200元的补助。
(七)鼓励开展电子商务示范园区创建,对当年新创成的省级、市级电子商务示范园区,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八)鼓励开展电子商务示范镇创建,对当年新创成的省级、市级电子商务示范镇,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九)鼓励开展电子商务示范村创建,对当年新创成的省级、市级电子商务示范村,分别给予5万元、2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十)鼓励开展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创建,对当年新创成的省级、市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2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十一)在我县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3个月以上的电子商务企业,按员工引进人数进行一次性奖励。满5人奖励5000元,满10人奖励1万元,满50人奖励5万元。
(十二)对改变传统经营思路,应用b2c或c2c平台,销售本地特色农产品的家庭农场、农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年网上交易额达到100万元以上的,按照年交易额1%的标准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5万元。
(十三)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进社区“双进工程”,对符合条件且村级农产品网络零售有一定实绩的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经考核确认,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十四)打造电子商务楼宇经济,对建筑面积5000平米以上、主办方自持比例达40%、统一物业管理、具备电子商务企业运营所需设施且电子商务经营企业入驻面积达到40%以上的专业楼宇,给予主办方一次性奖励或租金补助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