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合法?

我是佛山邮政速递公司职工,已有二十多年的工龄,这月公司没经过我同意把我原来所签订合同记时工资改为记件工资,这样工资比以前有所减少,请问是否合法?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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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0-24 09:0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