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办案途中的民警偶遇,三只竹鸡真是走大运了
几天前,诸暨市公安局城东派出所的民警外出办案,途中还有意外的收获。民警发现有人非法捕猎,成功将三只刚刚被捕获的竹鸡放归自然。
民警石周宜和赵航幸原本是为了寻找案件相关人员赶到安华镇,回来的时候路过当地的茅草塘水库,隐约看到了几个鬼鬼祟祟的身影蹲在树丛中,时不时还能听到几声竹鸡的叫声。出于敏感和好奇,他们在路边停下来观察了一会儿。石周宜说,没过一会儿,他们就看到三个人挪动了位置,像是抓到了什么东西,于是民警便下车看看情况。
民警发现,几个人正从地笼中取出刚捕获的竹鸡,加之先前捕获的,共有三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的规定,结合诸暨市野生动物资源状况及其栖息繁衍规律,鸟类、两栖类、爬行类陆生野生动物在诸暨全年禁止狩猎。因几人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狩猎竹鸡的行为违反了此规定,民警将一行人带回了派出所做进一步调查。
目前,涉及此案的肖某等三人已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被捕获的几只竹鸡也由民警悉数放生。
这也管?抓泥鳅管吗?抓知了呢
为民警点赞!
放生,警告即可。何必呢?
法律就是法律,警告有用,就不要法了。野生动物是大家的,不是个人的,就不该抓
乡下头都是七姑八婆的关系,八成不是本地人
刚不小心踩死一只野生蚂蚁 我自首!
看着像鸟,老百姓很多时候都不知道哪些是国家保护动物
泥鳅是水生野生动物,知了是昆虫,都不是保护动物.
竹鸡加点西洋参炖汤,那可是绝顶的美味。
听说个新闻:农民在自家田边山上罢了几根草,森林警察说是国家保护植物,要判刑,冤不冤?
是有点冤。
泥鳅不是野生保护动物,看用啥工具如果电在捕的话抓老就不好说了
在中国你土里的都要给你挖出来吃掉,何况是在地上跑的
不要赶尽杀绝了吧,给鸟类一条活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