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问无良知的开发商——海南祥居实业有限公司

三问无良知的开发商——海南祥居实业有限公司
一问:谁教你们没有取得法律规定的证件即可交房?
2013年5月31日贵司在海南日报刊登公告称已经具备交房条件,该小区业主去交房,可你们却无法提供出《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等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一条、《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六条《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十八条、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明确我国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实施备案制度,房屋竣工验收合格的标准是取得《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现在敢问海南祥居实业有限公司,是谁让你们有胆量公然违法国家法律?难道其中有不可告人内幕?我们相信党和国家会给业主们一个说法的。如果说你们是因为不懂中文,看不懂法律条文,作为一个懂法律的正义人士,愿意为开发商各位老总们免费开课讲讲中国的法律条文。绝对不收费,不会学你们忽悠人的!
二问谁给了你们建设小区架空层的权力?
根据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颁发给滨江绿都项目的预售许可上:“海口市府城镇牛仍肚“德信?滨江绿都”1-3、5-9号楼(共8幢),地上2-31层、地下1层”。现在贵公司违规把地上第一层改建为跃层商品房进行出售,作为公摊部分的地上第一层被违规使用,明显侵犯了业主的共同权益,还非法修改政府批复方案,敢问海南祥居实业,谁给你们法律之外的权力?难道贵司是中国法律的管辖之外的地方吗?
三问:海南祥居邢总签订合同就是为了欺骗业主吗?
祥居实业和业主签订合同规定:“出卖人未能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交房,按下列方式处理:逾期在90日之内,每逾期一天,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每日按已付房价款的万分之一支付违法金”,根据本人调查,不同业主的合同签订交房日期有2012年12月31,2013年3月31日,而贵公司6月份说交房,拒绝关于延迟交房提到的赔偿责任,根据了解贵公司也没有法定的延迟交房事由,敢问贵公司将合同法的尊严放在何处了?难道邢总会不懂合同法吗(该公司法人代表,同时也是滨江绿都投资商:海南德信法人代表,海南德信是海南国资委全资子公司),我真的觉得不可思议,一个国企的老总管理的公司公然违反国家的法律,让我们情何以堪?有机会真想见见邢总,采访一下你!
四问:谁给你们权力让物业公司来办理交房事宜?
业主跟贵公司签订合同,贵公司理应该覆行相关责任和义务并完成相应的交房手续。而现在贵公司却委托物业公司与业主操作交房事宜。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合同,达成房屋买卖关系,但物业公司与业主并无签定任何买卖协议,敢问物业公司何来资格向业主交房?你们委托是不是就可以理解已经把你们权益及义务都转给了第三方,跟贵公司无关?那敢问你们是否向业主公示了?
五问、六问???本人已经写不下去了,中国房地产商难道注定是黑心的吗?海南祥居实业有限公司公然违法,何人来管?拭目以待
尊敬的网友:
已与信访人联系同意,待做进一步调查调解。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3-07-11 22:5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