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甸五西路延升商住楼小区私建停车收费

海口市海甸五西路延升商住楼小区的店面空地被私自围起,现在变成了收费的停车场,边上没有任何的公示及物价部门的收费标准,恳请相关部门予以核实。
海价函〔2013〕128号 海口市物价局关于对网民反映“海甸五西路延升商住楼小区私建停车收费”问题的复函
市网信中心:
转来群众电子邮件3Q1308220002号网民反映“海甸五西路延升商住楼小区私建停车收费”邮件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检查情况 根据举报,我局美兰分局派出检查组于2013年9月7日起对该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经查,海甸五西路延升商住楼小区由海南中建仁禾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进行管理,小区停车位有地下室停车位和铺面前露天停车位两种。对进入小区临时性停放的车辆按3元/辆.次,5元/辆.夜的标准进行收费。但未在车辆停放场所收费点设置明码标价牌,标明停车服务收费标准。
二、关于私建停车场问题 因该小区开发建设单位海口延升房地产公司已不存在,且在房屋交付时未向海南中建仁禾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移交报建、竣工验收等资料,该物业公司无法提供本小区规划红线图,确定小区铺面前停车位是否属于规划小区停车位或公共用地。
三、处理结果 1.小区车辆临时停放收费标准3元/辆.次,5元/辆.夜,符合海口市物价局《关于海口市各类停车场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市价字〔2012〕66号)规定城镇住宅区内配套停车场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但存在未按规定明码标价。检查组已当场责令该物业服务公司在岗亭收费处设置明码标价牌,标明收费项目与标准。 2. 责令该物业服务公司对在小区铺面前停车位临时停放的车辆停止收费,待向海口市住建局申请,查找小区相关资料,确定为小区规划停车位方可进行收费。 3.对于该小区是否存在公共空地私自围建问题,不属于我局管理职责,建议转相关职能部门办理。
海口市物价局 2013年9月13日
【市物价局-综合调控科】 2013-08-22 15:37: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