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这篇帖子我是想投诉乐至县公安局户政中队,不给办事态度恶劣。以及有一些疑问望解答。。这是我之前发问的一个帖子,(截图附在后面)请看一下:http://bbs.zyrb.com.cn/thread-375150-1-1.html
这篇帖子中我就有提过关于这个证明是否方便开具的问题,因为我知道县城确实很多不办事的人,我现居住于成都离乐至县还是有些距离,为了避免无功而返的情况出现,在去乐至县公安局胡郑重的之前就打过电话咨询,接电话的公安跟我说的和帖子回复的一样,叫我带上户口簿和身份证去打印就可以了。所以过了几天我就去了,开了几个小时的车。到了回复贴上的弘扬路128号,发现是私宅,于是我又打回帖上的电话(唯一能够庆幸的就是这个电话可以接通),我问接电话的人员地址在哪里,他首先问我要办什么事,我说开户籍证明,对方马上改口说不能开户籍证明,我说之前打电话问了可以开的,后来他还是说不能开但是告诉我了正确的地址是298号 。然后开车找到了298号(门上没有门牌号),是熟人说这里有个办户籍的,带我去的。到了之后,写的好像是户政大厅。走进大厅门口,左手边我看见设有一个咨询的桌子,我就去问,再一次如上次帖子一样描述了我的问题,咨询那个人也是直接说现在我们规定的就是不准开户籍证明,我说我是改了名字现在改学籍学校必须要,他一口咬定说户口簿身份证就够了,而且态度极其恶劣,简直跟骂起来没有任何区别,后来因为我有2位同行的人,我们都觉得不可能不开证明,他实在耐不过,就叫我们去找里面桌上的5号的人办,当时5号上班的人不在,我还等了会,后来有个男同志坐在了5号位,我又复述了我的问题,他的口径和之前咨询的人一样的就是不给开,我将学校列出的需要更改学籍的书面条例给他看,他居然冒出一句,我们早就规定了不给开的,你们那个学校怕是个歪的(四川话 应该都懂吧),他要是要证明让他到官网去看我们早就不开证明的公告。我简直无言以对了,然后我说我真的必须要,然后他就跟我踩了他的尾巴抢了她的饭碗一样,更凶了,骂骂咧咧的,就是不给开,我们一行3个人没有任何过激或者不对的语言,就是怕他耍脾气真的不开了。我们一直交涉,后来那个男的居然又冒出一句,你说可以开可以打印,你那么有本事你自己写一个啊,写一个我给你盖章啊,我当时更加无奈了,也不知道怎么办才好。他又骂骂咧咧乱七八糟态度坚硬不管我们,就算我们户口簿在他手上,他用电脑找出了户籍资料也还是不给我打印。后来我爸有些火了,就跟他说本来该你们给我们打印的你们不打印我要投诉你们。那个男的才稍微好一些,后来简直是求爷爷告奶奶一样,中途有个从办公室出来的便衣的好像是领导的人也跟他说别跟我们开、最后几番交涉,他给我打印了户籍证明,但是就像我之前帖子说了的一样,必须留经办人姓名和电话,这一条不管怎么说怎么求他他都不愿意留,我问他为什么他也不说,就是又开始骂骂咧咧开始吼起来了,我们一行实在是没有任何办法了,只得放弃。临走时看了一下她的警服上写的数字是062986,不知道是不是警官号也不知道有没有用。(普通话描述出来可能没有那么粗鲁,但是当时真是兵荒马乱,里面的人跟围攻我们一样)
我想说的是,这样的办事态度真是让群众忍无可忍啊,欺软怕硬,不能这么欺负乡里群众啊,不管能不能办要好好说话啊,大厅里面搞的跟菜市场一样。还有就是我这更改学籍要用的户籍证明到底能不能办啊,帖子官方回复说可以很简单,那我去怎么就这么难啊。
最后真的想说,每次我在乐至办事都是这样的态度,本来还以为双河乡那种乡下山高皇帝远态度会差,结果乡里态度好,县城却这样,真是无可奈何,麻烦你解决一下我的问题,关于我的投诉也请给我个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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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乐至县委办公室
关于“乐至县公安局户政中队,不给办事态度恶劣。”网帖的回复
尊敬的网友:
你在《资阳网》“我有话对市委书记、市长说”专栏中的留言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开具户籍证明的相关事宜
经了解,四川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于8月12日印发了《全省公安机关户政管理工作规程》,其中第七十四条“户籍证明规定: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是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定证件,公民在从事需要证明身份的有关活动时,应当出示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派出所或办证中心原则上不再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记载信息出具证明。”因此在8月12日前,与网友相类似的户籍姓名更改问题,户政大厅是可以通过打印户籍信息出具证明。而网友是在8月14日到户政大厅打印户籍证明,按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的规定答复不再开具户籍证明。工作人员后考虑到该规定才发布两天,所以按以前的处理办法给网友打印了户籍证明。由于常住人口信息管理系统打印的户籍证明是全省统一格式,不能在证明上随意增加或是更改内容,加之户政大厅已对外公开办公电话(028-23322339),因此不能满足网友在户籍证明上留经办人及联系方式的要求。
二、关于反映县公安局户政大厅地址回复错误的问题
经了解,由于我县“一标三实”正在采集中,县公安局户政大厅属于新建路名及门牌号,因此将原来的宏扬路128号更正为宏扬路298号。
三、关于反映工作人员态度不好的问题
县公安局户政中队立即召开职工会议,对个别干警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要求全队干警在以后日常工作中务必要加强与群众的沟通和交流,做到热情服务群众。
感谢你的留言,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和支持。
中共乐至县委办公室
2015年8月26日
耐心等候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