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琼山区府城镇掁兴二橫里14号,有栋13层楼高的小产权房,严重违反海南省于2011.7.22颁布实施的禁止变相建设"小产权房",出售"小产权房"的有关条款.而且该楼地面又搞明水泥沟,楼上住户﹙现有几户在住﹚又乱往楼下到处乱丢拉圾,周边环境极差﹙要是以后整栋楼住满的话周边环境更差﹚,特别是该违建紧挨着周边的居民区,对整个周边居民的和谐,宁静的生活造成极大的影响.针对这种违建的小产权房出现一例,暴光一例,査处一例,绝不手软.杜绝以变通的方式来保护这种现象﹙如以罚代拆等﹚“重拳打击违建”让海口的未来更加美好.希望市长督促有关单位,职能部门了解一下情况,配合当前这场"慵懒散贪"的活动坚决把该违建拆掉.还周边居民一个清静良好的生活环境及政府有关政令的顺畅实施,谢谢!
尊敬的网民:
您好!您反映的琼山区府城镇振兴二横里14号有一栋十三层楼房涉嫌小产权房的问题,我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要求区城管局认真调查处理。
经查,在琼山区府城镇振兴二横里14号,确实有一栋13层高的框架结构楼房。建房业主名为吴乾州、吴乾宇。区城管局派员调查,对业主提供的证件进行了核实。建房业主证件齐全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琼山籍国用1999字第01-0335号),土地使用面积370.45平方米;《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琼山私土规证【1996】170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2000】152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2001】173号),核准建设建筑面积4537平方米。
非常感谢您对我区工作的关心与理解,希望今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谢谢! 琼山区政府 2012-10-30
2012-08-07 21:1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