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来自中原的农村妇女,来绍兴打工十四年,8月份开始在离马路8米之外的空地上摆了个早点摊,离饭店一墙之隔。地址是兰亭镇分水桥兴荣饭店旁边。摆摊初期,饭店老板说,该地方是他的,(需要指出的是,在我想在那里摆摊之初,就问清过,那地方是公家的地方,不属于私人)每月收一百元出租费,老公同意给他,由于挣钱的辛苦,我不同意,房屋出租,我无话可说,私人出租公家空地,我不愿意,期间和老板发生过争执,之后老板侄子的车三番五次停在那里,使我们摊位不得以只能外移。10月6号,我老公忍无可忍和他们吵了几句,然后10月9号接到城管通知,要求我们停止在那地早点摆摊。理由是接到群众举报,说制造大量垃圾并且影响交通对附近群众生活造成不便。为了生计,我不得不把摊位移到三里外的地方,这造成我不能够很好的照顾年幼的孩子和年迈的老人。早出晚归,身心交瘁,其中艰辛,难为人知。10月23号,好心人找到我,我才知道,这一切的缘由--只因为不符事实的发帖和举报。此贴是2014-10-06晚上18:35 发的,名称是谁赋予柯桥兰亭镇城管办特权,可以收摆摊费。难道是因为我是外地人,来到这就要遭受地域歧视。我一个外地的农村人来到这挣钱养家非常不易,不期望得到这里当地人的热心帮助,只希望大家可以公平的做生意挣钱,互不影响,公平竞争。我期望当地政府,给我一口饭吃,对我们千里之外,异乡讨口饭吃的小摊生意者一视同仁,同等看待,让我们感受的异地温暖。同时,我想请问,发帖举报我们的人,敢不敢扪心自问,你所说真的属实吗???你是真的无私的为过路和周边群众的利益着想还是仅仅为你一己之私???敢问自己的行为,是君子???还是小人???为什么周边和附近工厂上班的人在我们那吃饭都说我们好,只有他说我们不好???附近的上班族都说不用再早起做饭可以多休息会,说我们给他们提供了可口的早饭,让他们一天都精神。
是君子,是小人,是无私,还是自私,是利于周边群众,还是对他们造成了不利和不便,我只想把事实说与大家,相信群众的眼光是雪亮的。希望大家看清事实,还舆论清净清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