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搁置数年的危旧房改造村村民的悲哀》一一后续追踪

本人于2016年4月13日直接发贴《被搁置数年的危旧房改造村村民的悲哀》至莲都区府办反应情况,是希望上级部门重视并能有效解决好我们受灾村的难题。而区府直接将此文转至丽新乡进行回复。我原本以为,区领导会对乡政府作出相应工作指示,能及时重点解决本村的迫在眉睫的生活问题。没想到的是,一点下文都没有,村里受灾户和响应新村建设而拆掉危旧房的村民翘首苦苦等待你们知道吗?乡政府如果重视并积极主动的为本村解决当前问题,我又何必发帖至区府反应情况? 本村坐落于丽新畲族乡,距离东西岩景区约2.5公里。原有人口353人,共有86户。村里的房屋大部分为泥木结构老旧房,建设年限已久,大多数已成为危房,对村民的生命安全构成了安全隐患。2014年8月本村遭受到洪涝灾害,有10多户农户的房屋被洪水冲毁,村民损失惨重。为此,在乡政府的关心下,同意对本村进行新农村建设改造,并在河流两岸建防洪堤坝。畎岸行政村双委会决定对本村(徐岸自然村)的危旧房进行全面改造重建,并于2014年10月24日对本村危旧房拆迁安全问题作出通告,于2014年10月24日村双委并对旧房舍拆除价格作出规定。因此,部分村民及时搬离老房屋并按通告要求自行拆除了危旧房,自行拆除危房和同意拆除的农户有20余户。可是事后,村里由于部分农户意见不一,并表示对本村新建的具体事项及政府的安排没有具体书面的文件,怀有担忧;小部分农户拒不拆除自己的旧房,致使本村危旧房改造项目没有得到落实,被搁置至今。拆除的村民多次到乡政府反应,村干部不但不积极主动协调客服还推诿没有办法协调解决,试问这就是父母官?试问哪个新村建设,哪个项目没有问题? 本村危旧房拆除户与受洪灾冲毁房舍的农户共40多户无法取得建房地基,不能及时重建新房,露宿他乡或暂时租住邻村村民的房屋,造成生活和农业耕作的不便,产生不必要的开支,小孩上学无定所,年轻人结婚成家无家园,可谓是对这个本就不富裕的小山村受灾村民来说是雪上加霜! 本人受村民委托,再次向上级政府反应情况,愿不在石沉大海,愿不再打回乡政府回贴了事,愿村民的迫切需求能得到解决。
莲都区府办回复 2016-06-21 14:43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莲都建设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您反映的关于丽新乡畎岸行政村徐岸自然村旧村改造的问题,现作如下答复: 丽新乡畎岸行政村徐岸自然村位于丽新乡政府西南侧,与乡政府隔岸相望。2014年8月20日,百年一遇的洪灾导致徐岸自然村9户农户房屋损毁严重,共有21间房屋倒塌。莲都区人民政府为了尽快帮助8.20受灾群众重建家园,于2014年8月25日,出台了莲都区因灾损毁房屋重建审政策,同意农户在符合“一户一宅”的前提下,可以参照房屋修缮、原址重建、异地迁建等方式办理审批手续;在原地基上先实施原拆原建再进行审批程序,并简化审批流程。 2014年9月,根据市规划局统一安排,在我区选取1个村庄作为处州民居特色研究试点村,通过自然环境分析、建设条件筛选,最终确定丽新乡畎岸行政村徐岸自然村作为处州民居特色研究试点村上报市规划局,市规划局委托浙江安地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编制徐岸自然村村庄设计,通过初步规划设计,徐岸自然村要完成整村旧村改造需新区安置约24户,需新增建设用地面积6.5亩才能满足整个自然村建房用地需求,但该地块的村民不同意土地被调剂,另外还有少数村民对旧村改造规划意见比较大,设计单位对规划内容进行了多次调整修改。区建设分局多次组织设计单位、乡、村两级干部对徐岸村村庄设计征求意见,但村民意见仍然不能统一,导致规划无法编制下去。截至2016年初徐岸自然村的旧村改造项目规划方案已经进行第五次修改。2016年3月,为了统一徐岸村村民意见,我局组织乡政府、国土所、建设管理所、徐岸村村干部及部份村民到实地进行一家一户征求意见,最后形成了统一意见。目前,设计单位根据村民提出的意见完成了村庄设计方案,正组织报批。
本人于2016年4月13日直接发贴《被搁置数年的危旧房改造村村民的悲哀》至莲都区府办反应情况,是希望上级部门重视并能有效解决好我们受灾村的难题。而区府直接将此文转至丽新乡进行回复。我原本以为,区领导会对乡政府作出相应工作指示,能及时重点解决本村的迫在眉睫的生活问题。没想到的是,一点下文都没有,村里受灾户和响应新村建设而拆掉危旧房的村民翘首苦苦等待你们知道吗?乡政府如果重视并积极主动的为本村解决当前问题,我又何必发帖至区府反应情况? 本村坐落于丽新畲族乡,距离东西岩景区约2.5公里。原有人口353人,共有86户。村里的房屋大部分为泥木结构老旧房,建设年限已久,大多数已成为危房,对村民的生命安全构成了安全隐患。2014年8月本村遭受到洪涝灾害,有10多户农户的房屋被洪水冲毁,村民损失惨重。为此,在乡政府的关心下,同意对本村进行新农村建设改造,并在河流两岸建防洪堤坝。畎岸行政村双委会决定对本村(徐岸自然村)的危旧房进行全面改造重建,并于2014年10月24日对本村危旧房拆迁安全问题作出通告,于2014年10月24日村双委并对旧房舍拆除价格作出规定。因此,部分村民及时搬离老房屋并按通告要求自行拆除了危旧房,自行拆除危房和同意拆除的农户有20余户。可是事后,村里由于部分农户意见不一,并表示对本村新建的具体事项及政府的安排没有具体书面的文件,怀有担忧;小部分农户拒不拆除自己的旧房,致使本村危旧房改造项目没有得到落实,被搁置至今。拆除的村民多次到乡政府反应,村干部不但不积极主动协调客服还推诿没有办法协调解决,试问这就是父母官?试问哪个新村建设,哪个项目没有问题? 本村危旧房拆除户与受洪灾冲毁房舍的农户共40多户无法取得建房地基,不能及时重建新房,露宿他乡或暂时租住邻村村民的房屋,造成生活和农业耕作的不便,产生不必要的开支,小孩上学无定所,年轻人结婚成家无家园,可谓是对这个本就不富裕的小山村受灾村民来说是雪上加霜! 本人受村民委托,再次向上级政府反应情况,愿不在石沉大海,愿不再打回乡政府回贴了事,愿村民的迫切需求能得到解决。
楼主,您好!您发的帖文已转交给莲都区府办。
楼主,您好!莲都区府办已受理您的帖文。
这样的村庄,政府部门应派驻村干部积极的解决每一户难题
老年人想有个新房住住现在却困难重重
是啊,年轻人在外打工挣点钱,想建个新房给辛苦一辈子的老父母住住就这么难。老人要在家帮忙照看小孩上学,一家老小的生活得不到保障,在外面工作也不安心啊。
再放大拍一下,前年好些危旧房子都拆掉了,你这图都反应不出来。
卫星地图 没更新
太好了,村民们盼这个消息如久旱待甘霖呐,感谢领导们为本村所做的那么多工作,我在外也有听闻,只是新村建设项目迟迟不动工,苦的是村民。现在正值酷暑,丽水这个火炉城市里破破烂烂的危旧房中居住的老人和孩子,真让我们这些在外的游子牵挂啊。四面通风的破旧老屋里,空调用不上不说,估计待拆建的家庭现在还有没能正常用电的,电扇都吹不了。 建设局的领导,我们村本来前些年因为移民已经调剂了部分田地,耕地资源有限,村民舍不得仅有的田地拿出来建房也是情理之中。若作为特色试点村建设,除了住宅,田园风光建设也应该配套,有限的田地调剂真的好吗?还有别的办法没有? 我是从事建筑行业施工管理的,我从个人角度提出一个方案,你们看看是否有可行性: 地基有限,适当扩大单户建筑面积,一宅两户节省地基(多建几层)。对于城市城镇而言,建筑高度增加了,建筑间距也相应需要增加(为了保证采光和交通)。而我们是在农村,交通只需满足本村村民生活便利即可,是否可以放宽规范标准?这样宅基地的需求减少了,就不需要调剂田地了,村民最难处理的问题也解决了。一宅两户,可按兄弟家庭或老宅友好邻里来组合安排。楼上楼下两户怎么确定,就成了两户户主之间的分配,大问题化小问题,好处理些。 希望领导替本村申请一点国家补助,来考虑一下公厕,敬老院等公共设施的配套建设,谢谢!
上传些村里照片,望领导先本村之忧而忧!
乡下只能审批三层
这个我知道,三层是一户的审批标准。若宅基地有限,一宅落实两户是否可批六层?政策是服务人民的,特殊情况可允许特别处理,或许可成为一个典型。
那是不可能的,审批人员现在还没有这个权利,他们只能按规定批,一户一宅,最高三层。
呵呵,一变通就乱来了,审批给太多变通权利就是犯罪。国人就是太会变通了,规则都不遵守。
好吧,我也只是个人想法,目前没有两户一宅的先例,没有依据。看见很多农村早些年的一户一宅自建房也都盖了五六层。
说的也是,违建现象到处都是,本就难以管理了,审批制度更该严谨一些。希望快点处理动工,真的拖不得了,有些暂时租住在别人家中的高龄老人说不定什么时候就去了,让人揪心哦。
最新消息: 本村的新村建设稍有眉目了,最近乡村两级干部在积极推进工作。村民们积极配合干部核实自家的土地面积,并上报相关报批报建资料,希望旧村改造能早日动工。 后续进展情况会继续发帖,谢谢大家关注......
当初一分大吉,分才是改革的后遗症出来了,现在能够做好新农村规划的基本上是30多年前改革不彻底,没有把田分完,也就是留下机动田的村。
我们是有一点机动田的,但远远不够调剂
村民、干部意见不统一,在这个所有权至上的环境下,建设如期推进可不是简单的事,苦的是先拆的老实村民,感同身受!
确实得这样,才能保证每户村民房屋能及时得到帮助!可怜我是居民户口,房子破了,也只能住着,突然发现,现在的所有的政策都是为了保障农村户口,唉……
已有在破屋里苦苦等待新村开建的长者,还没等到那一天,已驾鹤西去,让我痛心不已:'(
我想说,这么个民生问题都没能让当地干部重视,地方父母官还能为百姓做点什么?食民之禄,不觉得羞耻吗?纠期原因,难道是村民的错,把你们这些高高在上的父母官难倒了吗?无能办不了不会向上级汇报吗?真不担心我们上诉,让你们成为罪人?
又一年过去了,昨天回家听说有位等待重建家园的老者已与世长辞,瞬间泪奔,说不出的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