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罗区红坊镇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不公
尊敬的领导:
我们是新罗区红坊镇下洋村的村民,我们村民发现新罗区红坊镇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不公;主要有:1、原下洋村村长杨金振,在自建房围墙内违反规定抢建房屋及仓库;
2、下洋村二组村民杨锡强(上任村长杨益钦舅舅的儿子,表兄弟关系),在自建房围墙内,违反规定抢建房屋;
以上二人前段时间被红坊行政执法大队发现违规抢建,但红坊镇行政执法大队没有按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我们村民大家都觉得他们有后台,或者执法人拿当事人的钱财;不然怎么会不痛不痒敲掉一点点;最可恶的是他们这几天又在抢建,没有执法人的默认,他们有那么大胆吗?这就是执法不公的后果;习总说了群众的事无小事,恳请上级行政执法机关的领导监督他们执法,让我们村民看公正、公开、公平的执法形象。
XX同志:
现将你反映的“下洋村杨金振、杨锡强在自建房围墙内违法抢建” 的信访事项的调查处理情况反馈如下:
1.杨金振房屋位于新罗区红坊镇下洋村6组,建于2001年底,为一层砖木结构的瓦房,已办理《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龙集建〔93〕字第121096号)。2014年1月中旬,杨金振在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将原一层瓦屋面改为水泥楼板,并加建第贰层砖木结构的瓦房,现场:南边正在砌砖墙,局部砌至约1米高;北边正在搭瓦层面,建设面积约81.9平方米,砖木结构。我局红坊大队于2014年1月14日对杨金振下达《责令停止违法建设通知书》(龙城执〔2014〕规停字226),送达方式为留置送达。2014年 1月20日该违法建设被依法拆除。
2.2014年1月下旬,杨锡强在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在新罗区红坊镇下洋村2组自家房屋庭院内的钢架棚内新建房屋,现场:第一层已淋板(四周平墙为老墙),占地面积约64平方米,砖混结构。我局红坊大队于2014年1月29日对杨锡强下达《责令停止违法建设通知书》(龙城执〔2014〕规停字229号),2014年2月12日该违法建设被依法拆除。
3.关于杨金振在自建房围墙内建仓库之事反映不详,有待进一步查证,同时欢迎提供具体线索。
4. 我局红坊大队严格执法,执法依据正确、程序合法,不存在执法不公的现象。
福建省龙岩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4年2月13日
(龙岩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于 2014-2-13 08:36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