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是终身的吗?不是,但不还钱可能一直成为老赖的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机制的建立,其主要目的是为了惩戒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主要是为了加大对其的信用惩罚力度,而让其被动来执行生效的判决或仲裁文书。但是,是不是对所有的被执行人都可以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呢?依据现有法律文件的规定,有几类人是不能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上海讨债公司总结但存在以下四种情形之一不得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提供了充分有效担保的;
如果被执行人提供了充分的有效的担保时,已经表明其具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能力,也表明了其具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可能性,在这种情况下,就不能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已被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的财产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债务的;
如果被执行人的财产已经被采取了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这些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足以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中所确定的债务数额,在这种情况下。,也没有必要再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因为如果被执行人不履行相应的生效法律文书判决的话,可以直接将其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进行变卖即可。
(3)被执行人履行顺序在后,对其依法不应强制执行的;
如果存在多个被执行人情况时,应当优先执行李顺序在前的被执行人,被执行人顺序在后时,不能将其强制执行,也不能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的名单。这种情况发生在同样一个债权债务法律关系中,但是有多个债务人可以履行债务,而这多个债务人又有先后履行相应债务的时间顺序,这种情况下不能先执行顺序在后的债务人。
(4)其他不属于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情形。
这是一个兜底的条款规定,没有指明具体的情形规定,只是用其他的情形这种方式来进行概括的说明。
所以当具备这4种情形之一,尤其是具备前三种情形的时候,不能将其债务人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上面我们讲了可以不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几种情形,那么一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时,其有没有具体的名单期限,或者是说是会被永久列入私信被执行人名单,会永远成为老赖吗?一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是有时间限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