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东盛名苑的业主,买了一套福心阁18层的空中花园别墅,面积近270平方米,还有近100平方米花园。说句心里老实话,这个小区地理位置在海口市龙昆南路振兴路,距187医院/海师附中/海中/海口高铁东站很近,小区的设计确实不错,无论小区园林和无喻论比的大堂都在海口市区属一流的社区。我记得从2008年交房没多长时间起,老邓/老李/小梁等几个曾找过我一起闹开发商,我曾问过老邓为什么?有什目的?老邓说小区福临阁门前的半地下停车未建,开发商违约不建,我们闹他们要陪偿违金,后来又闹了很多次规划局/房产局,还挨家挨户联名签字写举报信给规划局,阻止规划局验收。他们这种闹法害人害已,为了点小私利我认为不值得,就不和他们掺和。后来这几个人和某个妖艳女人一天到晚找媒体/找报纸记者报道东盛名苑怎么怎么不好!我认为这个开发商缺少和小区业主及这几个人沟通沟通。
为停车库的事,我去找过开发商,开发商说和这几个人在茶房谈过好几次,因每个要都要5万元沒谈成。不管媒体报纸怎么报道,开发商就是不理,这几个人疯了,一天到晚在一楼大堂棸会说要起诉,我们小区某栋住着一个高级法院的李姓女法官的父亲声称官司包胜,经过这几个人的努力,小区400多户,有近50户参与了起诉,再后来胜诉了,有朋友就拿判决书给我看,很得意,说当时劝我参加起诉,不参加后悔了吧!
实话说我还沒有那低档,这么高档的小区,当初这么便宜的房,我们应该保护小区的好名声,我们在这么好的小区里,不管是住还是卖都值啊!国际旅游岛宣布后,当时有中介给我这房出过每平米13000元的价,我老婆贪心说要到18000元才卖,后来市场变了,想6000元都没法卖,人家一打听负面新闻太多了。想到这儿,我就对我们这个小区的这几个害群之马有忿恨之意,什么老师!什么教授(我是说我们东盛名苑小区里闹事的几个号称老师/教授/作家/法官之父)!戴着眼镜假学问,一肚坏水,害人害已。我们小区400多户,大多数都办到了房产证,现在小区名声搞得这么坏,想卖房都困难。这几个家伙还在闹,尤其是老陈和老梁,你们别闹了,缺钱,找我们捐给你,别再害我们大家了,想到小区400多户被你们几个绑架,我也要召集我小区的绝大部份业主一起来保护我们东盛名苑的名声。
听说福盛阁老陈是南海网总监还是什么的,别再那么坏,学点感恩!你和你家都会有好报!那个李姓女法官别在搞不法行为了,作法官要公正,不要让下级法院循私枉法! 我们东盛名苑绝大部份业主感谢你了!
下面是我们小区朋友提供琼山区法院对东盛名苑某业主的判决书,判决贵亨公司承担给某某某房产登记手续逾期备案的违责任。海口中级法维持二审维持原判决。在执行期间,琼山区法院夲应按一审判决结果执行到房产登记手续备案之曰止,但琼山区院执行局却以执代审,裁定改变了判决结果,强制裁定贵亨公司为某某承担某某证之日止的违约责任。
琼山区法院这种作法给我们小区这几个人挑起扇风点火,我们对琼山区法院执行以执代审的作法是可耻的!是法律的悲哀!是对社会的极端不负责任!是挑起社会矛盾的助推剂!这几个人以此媒体网络到处败坏开发商,同时更损害了我们小区绝大数业主的既得利益和小区名称,打官司,我们不反对,但不要把我们小区绝大多数绑在一起,更不能把小区名声来下注。我们这么做就是希望从源头制止这种不损人不利已的行为继续。
我们还建议开商举报这几个人有预谋敲诈的行为;一,是先闹开发商,达不到索钱目的后,就闹规划局/住建局,阻止给开发商验收和发证。二,是在规划局因这几个举众闹事后,因为息事调查,久拖不验收。三,是最终证办迟了,这几个人就以起诉了。正常起诉都会要求开发商在多少时间给予协助办证並承担违约责任,而不是解除办关系和退契税/维修基金/办证工夲费/诉讼费並承担违约责任这样的诉讼。四,是起诉这些人都是在银行按揭,据内线这几个人给其他一起起诉的同伙说,房产证办出来也是要交给银行的,现在要房产证没意义,无所谓要房产证,对这些社会无赖, 请有法律水平的专家指导,看这些行为是不是构成敲诈罪!
更希望法律界的专家们议论议论琼山区法院的这种以执代审的祸害性,是不是一种対法律和社会不负责,还是上级法官的意图,这里是不是有法官拿了好处后胡作非为。上梁不正,下梁歪!
我们要保护我们既得利益,不能让小区这几个人以小区全体住户名誉招摇获利而损害我们绝大部份业主的生活环境和利益!全体业主应积极团结行动起来!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关于东盛名苑业主提出的相关问题,市纪委和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作答复,东盛名苑相关问题目前已由海口市信访局信访事项受理,相关合理诉求部门会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不合理的诉求不予处理。同时,政府职能部门无法对您所反映的问题进行司法定性,涉法涉诉问题,建议您咨询律师或寻求法律援助。
今后,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具体问题,我们将依法依规督促相关部门及时核实,妥善处理。
感谢您的鼓励和支持,衷心希望您今后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海口的发展。
【市网络问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12-07 22:46: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