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虞区建设局行政不作为

尊敬的各位领导您们好:本无意冒犯任何职能部门的行政作为问题,但由于上虞区建设局的行政不作为实在忍无可忍,予以咨询及投诉。上虞区近年已归入绍兴市,隶属绍兴市下面的一个区,现绍兴市行政审批中对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增项限制为:已具备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增项其他类型总承包资质。而上虞区建设局我行我素,以绍兴是绍兴,上虞是上虞为由,要求必须具备二级以上总承包资质的企业方可增项三级市政总承包资质,给出的依据是:上虞区建设局规定(目前无正式发文)。目前上虞区建管局对于已具备市政总承包三级的企业可申报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反过来上虞区建设局则不允许已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的企业增项市政总承包三级资质。给出的理由是:建管局是建管局,建设局是建设局,绍兴是绍兴,上虞是上虞。甚至说只是暂停申报,不是不给申报等等荒唐的理由。这跟《人民的民义》中的“孙连城”有何区别?目前经济形势如此严峻,企业负担如此之重,部里都慢慢的简政放权,现在我们上虞区建设局倒好,不给申报,暂停申报,这是要把企业扼杀在摇篮中吗?上虞区建设局难道已经牛到可以自己做主,自己决定这种行政审批的权限了(甚至连一个正式的发文都没的口头告知)?这种行为省厅不需要好好的给予窗口指导?上虞目前有多家企业想增项市政总承包三级资质,无非就是为了企业能生存下来,能为区经济发展做一份贡献,现在倒好,整个绍兴市只有上虞区不能申报,不给申报,到底是绍兴大还是上虞大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一章第四条 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第五条 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有关行政许可的规定应当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实施行政许可的依据。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结果,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外,应当公开。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申请人有依法取得行政许可的平等权利,行政机关不得歧视。第六条 实施行政许可,应当遵循便民的原则,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上虞区建设局难道不知道这个法吗?现在省厅积极推进“最多跑一次”,我们上虞区建设局是真牛,不知道跑了多少次了,给出的答复依然是不能申报,暂停申报等等诸多推却的无理的借口。以上言语或有点过激,实属无奈。请各领导体恤企业困境,帮忙咨询下上虞区建设局这种行政不作为的依据!万分感谢。
陆婷同志: 您好!根据绍市建设办【2015】143号“关于暂停相关资质审批的通知”精神,我局从文件发布之日起停止我区相关市政、园林等三级资质的审批。资质暂停审批首先可以解决我市目前存在的市政企业竞争无序问题,而且有利于我市市政行业规范整顿,有利于我市市政企业的做强做大,更有利于市场规范有序。 2017年初,鉴于部分企业要求增项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资质,我局相关职能科室对此问题进行探讨和商定,并积极向上级部门汇报,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我局决定于年初起受理上虞区范围内的具备二级以上总承包企业增项三级市政总承包资质,从7月份开始受理三级企业增项市政三级总承包资质初审工作。 经办人:吉英电话:82131447 上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6月8日
上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0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