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工程款纠纷,两大对策!

针对不同的工程款纠纷,有不同的解决方案,下面罗爷给大家分别说说这两种情况。
纠纷一、发包方拖欠工程款违约
这类纠纷的发包方,往往是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样子,反正没钱,能拖就拖,要是真查不到发包方的其他财产,那么只好从所建的工程下手,比如把工程项目折成工程款变更到承包方的名下。
纠纷二、竣工结算报告发生争议,引发工程款纠纷
发包方收到承包方决算书十天内要提出意见,但是往往在规定的时间内,发包方不会给出反应,发包方为了拖延时间,决算书收到的时候,让非授权职员收件,这样,在抗辩的时候,理由就是费授权人员未能转交授权人员。所以罗爷建议,将结算文件用特快专递向发包方项目负责人邮寄并公证该过程。值得注意的是,需要给发包方一个合理的审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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