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请求赔偿我个人房屋财产损失的报告
尊敬的娄底市委、市政府领导:
我是涟源市六亩塘镇温田村长桥组村民刘中华,2011年11月,S210线涟源市绕城公路开始征地动工,因该路从我家门口及承包地中通过,施工处离我家房屋不足三米,最近处挖到了房屋的石脚边,在动工之前,有关部门到我家实地查看,并对房屋情况拍照存档。S210线施工后,因大型施工设备的影响,导致我家住房墙面开裂,顶层楼面断裂漏水,外墙面严重脱落,房间顶部的照明花灯多次被震落,另外因道路施工放炮还造成本人承包地中树木受损,土地中落满了大大小小的石头。
对此情况,在当时的施工中,我和我父亲进行了拦阻,时任公路指挥部办公室主任谢和清知道情况后,当天来我家找到我们进行了协商,要我们不要阻工,施工结束后再来落实赔偿。当时我们也爽快答应了,在后面的多次施工中,我们再也没有阻工了,只是在每次施工时每损坏一次都喊负责施工的人员到现场看一次,屡屡这样。
在当房屋出现损坏时,按照谢和清的意见,我于2013年11月打了《请求赔偿我房屋财产损失的报告》,在村里签了意见、盖了章,送到了六亩塘镇政府和指挥部。
2014年下半年,在公路施工进入扫尾阶段时,谢和清到我家对我老板讲,过几天再到你家来协商处理赔偿问题,听到这话,我们一直在等待,可答应几天来处理的事直至今天,都没来处理。谢和清没有上门,我只好上门找谢和清,谢和清却说:“路已修完了,指挥部也撤了,你们的财产没有损坏。”一个国家干部,挂着为党工作的招牌,喊着为人民服务的口号,却干着置党的政策、纪律和人民群众的利益于不顾的勾当,对老百姓实事求是反映的问题瞒天过海、出尔反尔,竟成了一个睁着眼睛说瞎话的癞皮狗。
几年来,我找镇里及指挥部反映问题,走路上百次,六亩塘镇政府还派人上门拍摄了现场,并以地方政府的名义向指挥部提出过,在事实面前,又遭谢和清否认,如此反口,这是什么原因呢?在本村中,不该赔的赔了,不该拆迁的拆迁了,并采取巧立名目,市、村干部勾结,达到从拆迁户中敛财的目的,正如一些全国人大代表所讲的,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对着党中央干,真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简简单单的事情,拖了五年多,是百姓不讲理,还是干部不作为,心怀鬼胎?请领导明察。2016年底,我又打了《请求实地察看因修路造成我家房屋土地毁坏要求赔偿损失的报告》送到了六亩塘镇政府及市有关部门,直至今日,六亩塘镇政府也未给我一个明确的答复。
今特报告前来,恳请娄底市委、市政府领导关心、关注基层弱势群体生存状况,帮助解决我个人房屋受到非法侵害后的赔偿问题:
一、请求组织调查组实地查勘,可将动工之前对我家房屋、土地现场拍摄的照片资料与房屋、土地现状进行对照,督促对造成的损失依法予以赔偿;
二、请求依法严厉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对指挥部少数不作为、乱作为、为所欲为的干部以及个别弄虚作假、有严重贪腐行为的人得到应有的惩处,以维护党的纪律,树立政府的形象,还老百姓一个公道!
报告人:刘中华
2017年6月12日
(电话:18373835580 0738-4432135)
梁林网友:
你好!
你在网上反映关于请求赔偿我个人房屋财产损失的报告的问题,市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已向我镇交办,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明确工作组进行调查核实,现就该问题回复如下:
针对你反映涟源市绕城公路S210线指挥部个别干部与少数村干部上线勾结的贪污行为请求纪委派人调查处理的问题,经我镇纪委调查,目前暂未发现违法违纪行为。反映涟源市绕城公路S210线施工造成你家房屋财产及土地树木受损,要求赔偿经济损失、精神损失和误工费的问题,其中若有未尽赔偿事宜,建议您收集有关资料向相关部门反映,依规依程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感谢你的来信,也请你对我们的工作支持与理解。
六亩塘镇人民政府
涟源市政府 2017-0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