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陪唱服务小费200元,男的说给了,陪唱女说没给,他直接打伤陪唱女


这也是一起为了一点费用而引发的纠纷案件,但罪名却不同,是故意伤害。
这费用是陪唱的服务小费,金额是200元。嫌疑人阿山说已经给过了,受害人阿云却说还没有给。就在讨要的过程中,两人发生了矛盾,最后,充满怒气的阿山将阿云打伤。
记者昨天从平湖检察院获悉,阿山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依法批捕。
阿山是江苏兴化人,今年已经47岁了。他来平湖工作的时间比较长,一直在同一家公司上班,凭着踏实工作做到了企业中层。
6月8日是公司庆祝业绩跨上一个台阶的日子,为了鼓励他们这些中层干部为公司所作出的贡献,公司领导当晚在公司食堂宴请阿山他们几名中层干部。由于大家都很高兴,他们都在晚宴上喝了不少酒。
酒足饭饱之后,有人提议去一家歌厅唱歌。随后,他们就来到了市区城北的一家歌厅,然后点了一间包厢唱起了歌。
几个男人唱歌,他们觉得很无聊,于是,就叫了几名女子前来陪唱助兴。唱了一段时间之后,其中一名中层干部先离开回家了。
剩余的人一直唱到了深夜,这时,一名叫阿云的女子提出要离开了,但有人不同意,要她继续陪唱下去。于是,阿云提出先给陪唱的小费。阿山听了有些恼火,他说,小费进来的时候就已经给过了,是200元。可阿云说根本就没有给,她没有收到200元。
两人就开始为这200元小费吵了起来,吵到激动处,阿云竟然拉住了阿山的脖子,把他的金项链都扯断了,并且还打了阿山一个巴掌。
阿山这下被彻底激怒了,他抡起手来要打阿云巴掌,但因为喝醉了酒,一时没有打中。阿山不肯就此罢手,拿起边上的一个空啤酒瓶,朝阿云头上砸去,这下正好砸中了,阿云的头上顿时流下血来。
其他同事看事情要闹大,连忙把阿山拖开。同时,阿云的同事报了警,并马上把阿云送到医院检查。经检查,阿云颅骨骨折,头皮裂伤,属于轻伤一级。
如今,阿山将为自己的冲动行为付出应有的代价。(文中人物系化名)
(南湖晚报)

鸡头200给了没?怎么不及时出来说下?
怎么做妈咪的啊,太没职业水平了
毫无职业道德。钱肯定是给了
很多是直接给小姐的!
不过200好便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