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人参加咸宁乡镇人才培养计划,己录取但被要求辞职脱产学习

我爱人参加咸宁乡镇人才培养计划,到咸宁职院告知要求辞职脱产学习,在咸宁城区还要求强收住宿费,本想学习进升文凭,搞得把工作弄丢,太不合理
你好! 你通过咸宁网络问政平台反映人才培养计划的相关问题已收悉,作为政府指定培养承办院校,现就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咸宁市“一村多名大学生计划”是省委、省政府为进一步促进农村各类人才的培养开发,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的重大战略举措。为了培养留得住、用得上、能致富的技能型人才,为精准脱贫、基层组织建设和新农村建设提供人才支撑,推进我市创新驱动、绿色崛起战略的实施。 2016年11月,遵照市委人才办的意见,我院与市教育局联合向省教育厅呈报了《关于实施咸宁市“一村多名大学生计划”的请示》,2016年12月14日,省教育厅下达了批复(鄂发函〔2016〕103号),同意我市实施“一村多名大学生计划”。 根据《中共咸宁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文件》咸人组文【2017】10号通知第二条,已明确培养对象和模式,采取全日制脱产学习。学校为健全学员档案,严格教学管理,学校为每位“一村多名大学生计划”学员安排了四人寝室,严格按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收取住宿费。 学校不存在要求学员与原单位辞职,也不会多收取额外费用。选择报读应该是学员及家人经过深思熟虑做出的决定,希望能理解和配合学校的教育管理工作安排。
市职院 2017-09-15 17:4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