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督促解决社保问题的报告
尊敬的市长先生、市区政府领导:
你们好!
这是我第二次给领导报告了,第一次给您报告一个农村民办教师在维权中的辛酸与屈辱,得到了市长、市区领导的关注,让我这个小民感受到了党和政府对普通老百姓的理解与关爱,让我深深感受到以习主席为核心的中国共产党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伟大的党和伟大的政府,坚定了普通老百姓对公平正义的希望与信心。
事由一:民办教师待遇低,请求按标准补发工资,我自1985年被聘为民办幼师至1996年,每月工资80—120元/月。从2015年开始每月才提高到1000元一1200元/月,并且寒暑假期没有工资发放,远远低于国家最低工资标准。
事由二:请求按政策签订劳动合同享受社保、职工医保
我的诉求既有政策依据,又合情合理。但是下面个别干部在落实过程中严重衙门作风,为党和政府的光辉形象抹黑,他们可以把市长的批示置之不理、顶着不办、拖着不管,真的让人寒心!在我上回向市长信箱报告的同时,我也多次向娄星区劳动监察局递交了申请,请求区劳动监察局为我的诉求帮忙落实处理,但劳动监察局也和教育局一样拖着不办,时间过去了那么久,我至今没有收到任何消息,官逼民访!只好再次向市、区政府领导第二次报告,虽然在申诉维权过程中受尽了屈辱,但听说中央颁发了信访条件,正当合理的诉求、简单的问题,如果迟迟得不到解决,可以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那我只好去省里、去北京上访。
尊敬的市长、市、区政府领导,给你们添了不少麻烦,再
向领导提出几点请求:
1、请按相关法律政策的标准落实解决,请市政府督查室督促区劳动监察局尽快落实。
2、要求主管单位在政策规定期限内给予答复。
报告人:刘建华
2017年8月15日
关于再次请求督促解决社保问题的报吿》的交办函已收悉,现就有关事项答复如下:
经与来信人衍接同意我局的建议,即在十日内与区教育局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功依法处理。
娄星区人社局
娄星区政府 2017-0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