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领导:位于绍兴市上虞区东关街道南街路36号的“竺可桢文化发展中心”、“人杰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前身是“大江山泵业”,企业负责人窦小刚,由于经营不善,欠了银行几千万债不还,(上虞老赖榜142号),现在由这样背景的企业,摇身一变成了“竺可桢文化发展中心”。第一:这是对著名科学家、教育家竺可桢的不尊重,能否使用这么神圣的称号,还请上级领导斟酌;第二:由工业厂房改成“人杰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是否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第三:职业技术培训学校在招收小学、初中、高中文化课学生,是不是超范围了?鉴于该企业负责人在上虞本地有着复杂的关系网,因此,上虞有关部门在审核过程中或多或少受到“情感因素”的影响。恳请上级领导能秉公执法,严格把关,尽早查处。致谢!一个忠诚的老教育工作者竺可桢中学黄2017.6.18
编号为WX201700113229信访事项的处理意见黄美定同志:您好!您于2017年6月18日向浙江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省教育厅)反映东关街道南街路人杰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在招收小学、初中、高中文化课学生等的信访事项,经我单位调查核实,现处理答复如下:1.“任杰职业技术培训学校”不属于我局审批职权范围,请向人社局查询反映。2.现学校招收小学、初中、高中文化课学生,目前实际招生也没有培训,但广告已打出。我局已通知,要求收回广告,在未取得办学许可之前,不得招生、培训和招生宣传广告。3.至于你可反映的“欠债”问题,请向金融办、甚至法院起诉。如不服本处理意见,可自收到本处理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向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或绍兴市教育局提出复查申请,如逾期不提出复查申请,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再受理。上虞区教育体育局2017-6-28
上虞区教育体育局 2017/06/19